案例一: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出现渗水 业主将物业告上法庭
案例一: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出现渗水 业主将物业告上法庭
房屋装修后长期无人居住却出现渗水现象,业主认为是物业未疏通窨井管道所致,双方因赔偿事宜对簿公堂。
2017年,章某在马鞍山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装潢后一直未居住。2019年9月,被告物业公司发现章某家中渗水后通知了章某,章某回家后发现家中木地板、厨房柜和四个房间护套全部被浸泡报废,造成损失共6.5万余元。章某认为房屋渗水是物业没有定期疏通小区窨井管道导致,多次与物业协商赔偿,甚至向电视台投诉,但物业并没有同意,章某便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双方在法庭上争论不休,原告表示其曾两次向物业反映家中卫生间及阳台渗水的问题,始终未见改善,房屋渗水原因是物业没有定期疏通小区窨井管道。被告表示已尽到物业的责任,发现原告家中渗水后立即通知原告,也及时找人对窨井下水管道进行了检查和疏通,但发现原告家中渗水的原因是室内排水管严重堵塞,与小区窨井管道并无关系。另外,原告也很久没有缴纳过物业费。双方矛盾激烈,互不相让。
针对各执己见、争执不下的双方当事人,法官在庭后多次积极与原、被告沟通协调,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思想工作,让双方明确自身在这件事情上应负的责任,引导双方商量出一个最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经过近半个月的劝导,双方各退一步,被告愿意提供水泥和瓷砖等部分装修建材,由原告自行铺贴。达成一致协议后,原告章某主动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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