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办学科竞赛、无证办学、退费难…… 教育培训:小心“陷阱” 理性消费
违规举办学科竞赛、无证办学、退费难……
教育培训:小心“陷阱” 理性消费
提起五花八门的教育培训机构,家长朋友们可谓“又爱又恨”。爱的是,通过培训机构,的确可以培养和发展孩子的兴趣特长,或有效提升孩子的学习成绩。恨的是,有些培训机构被利益蒙蔽了眼睛,有的价格虚高,有的存在消费欺诈,甚至有的直接卷款走人……
“不是在培训班,就是在去培训班的路上”。这正是如今不少中小学生的日常。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培训也从线下变成了线上线下“同时开工”,形式更多样了,科技含量也提高了,但教育投诉也屡屡发生。
据报道,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的2020年,来自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教育培训消费投诉明显增多,教育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也多次发布有关文件予以规范或警示。
又是一年“3·15”,面对各种各样的教育领域消费“陷阱”,家长们如何更好地维权呢?为此,记者走访了马鞍山市教育部门,收集了一些关于教育培训机构的消费维权案例,以及马鞍山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一些做法和建议,希望可以给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家长朋友们带来一些启示。
〉〉 前车之鉴:
发生在身边的投诉案例
◆案例一:
马鞍山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开展学科竞赛活动,该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等文件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要求。教育部门作出决定:责令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整改,立即停止学科竞赛活动,退还相关费用,并将该行为作为2020年度年检重要参考依据。
◆案例二:
马鞍山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擅自出借学校场地给个人办班辅导的违规行为。2020年12月,教育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将学校场地擅自出借给另一无证机构办学,涉嫌出租办学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等文件精神,教育部门作出决定:责令该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检查;退还违规招收学员学费;并将该行为作为2020年度年检重要参考依据。
◆案例三:
马鞍山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是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没有办学许可证,甚至授课教师均无教师资格证,无消防许可和任何消防设施,无任何疫情防控措施,严重侵害学员权益。教育部门下达了停止办学的通知书,并且函告市场监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马鞍山某教育培训机构在提前收取培训费后,以装修为由停课。后该机构被传欠薪、破产、人去楼空、退费难。目前,该机构仍未恢复营业,大批学生家长面临着退费难的困境。
〉〉 重拳出击:马鞍山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手软
2019年12月,马鞍山下发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马鞍山市对培训机构重点进行了4类违规行为的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开展培训活动的机构,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教育咨询公司、教育科技公司、教育服务公司、“小饭桌”等托管服务公司,超范围非法办班办学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培训;对已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纠正“幼小衔接”“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2020年4月21日,马鞍山召开了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彻底整治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办班,并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
2021年2月25日,2021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马鞍山市将继续加大力度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整治,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在原有治理基础上重点围绕校外培训机构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错误言论、职业道德失范、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动态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 寻根究底:教育培训投诉多发事出有因
为何教育培训行业的消费问题多发?
据《法制日报》报道,首先是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缺乏诚信守法意识。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为了谋取更多经济利润,不惜采取各种与教育不相称的营销手段,有的培训机构片面夸大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吸引学生和家长报名参加;有的培训机构低价销售教育培训服务后,又通过降低服务标准、更换教师等手段降低经营成本;有的培训机构甚至在收取大量学费后突然关门跑路,导致众多消费者退费无门。
其次是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和监管不到位。目前除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很少有关教育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依法申办《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才能从事教育培训活动。但现实中,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法规,有关监管职责也划分不清,所以有关教育培训方面的监管很难落到实处。
此外,部分消费者缺乏自我防范意识。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大多是通过网络广告获取相关信息,然后通过网络或电话沟通,很容易轻信销售人员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有的消费者甚至连合同都没有签订就向培训机构支付了高额学费,有关课时计划、收费标准和退费机制没有任何约定。如果遇到问题,消费者没有有利的证据,主要是依据培训机构的单方政策,往往很难维权成功。
〉〉 意见建议:看清资质理性签约,及时收集相关证据
给孩子报培训班,该如何避免上述相关问题的发生?教育部门给出了以下建议:
理性看待校外文化课培训,不盲从,不跟风。可根据孩子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而不是贪多。
事先查看培训机构的有关资质,多家比较并试听相关课程,然后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不要看了广告宣传或听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匆忙付款。选择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机构。
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保障自身权益。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查看相关条款,尤其注意退费和免责等条款内容。如不是必须贷款支付的,尽量不要选择贷款方式。签署合同后要保留好书面资料等相关证据。在培训过程中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记者 黄莹
通讯员 鲁燕
新闻推荐
“网络直播带货”如何买得放心?“真便宜”更要“真质量”去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不仅改变了广大市民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消...
马鞍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马鞍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