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苏首例跨域立案 在马鞍山完成
本报讯(陈苗苗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快速受理一起由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推送的一件民事案件。据悉,这是博望区人民法院长三角地区跨域立案窗口设立以来受理的首例案件,也是安徽省、江苏省两省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江苏省镇江某公司与博望区的朱某发生纠纷,拟向博望区法院提起诉讼。镇江某公司向镇江市丹徒区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丹徒区法院代为核对起诉材料、当事人及代理人信息后,推送到博望区法院立案系统。博望区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当场登记立案,并将受理案件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材料通过信息系统,委托丹徒区法院当场送达镇江某公司,减轻了当事人江苏、安徽两地奔波之苦。
跨域立案是指对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登记立案。适用的案件类型为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刑事自诉,以及执行实施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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