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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贯彻实施健康脱贫工程

黄山晨刊 2016-10-31 00:00 大字

□ 张 路

晨刊讯 日前,歙县政府制定下发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该县坚持“政府主导、各方联动,多措并举、综合保障,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统筹兼顾、共享发展”的基本原则,强力推进健康脱贫工程。通过努力,到2017年底,县域内患者就诊率达90%,建立健全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实现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到2020年,促使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该县打出一套“组合拳”,重点提高医疗综合保障水平。从2017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参保费用实行先缴后补方式,由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负担;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将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报销病种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病种保证30种以上;降低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提高医保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殊慢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标准予以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补偿比分别提高至80%、70%、65%和60%;调整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将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照年度住院合规医药费的10%给予救助。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市级医院不超过0.5万元,省级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该县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支持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省内三级医院建立巩固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和农村,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夯实健康脱贫工程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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