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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日报 2019-12-13 03:19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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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管理不规范。优惠政策兑现方面,有部分未细化到实施部门,也未分具体优惠政策类别;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未编制到具体项目,年初未按规定的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实际支出时未按规定程序调整年初预算或调剂项目支出。3个市属开发园区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

(二)企业奖补资金执行不规范。部分企业获得的各项扶持资金超其上年度纳税总额。

(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限额以上服务类采购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而是通过内部招标、续签合同等形式代替政府集中采购。

(四)工程建设手续不全或未及时办理决算。抽查发现:一是44个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两个项目无项目可研或初步设计,无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无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某园区2017年底已竣工的集贸市场改造工程未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和环境影响评价。三是某区已开工的两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7所中学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市二中、安徽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市外国语学校、第七中学、第一中学、第十二中学、含山中学校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学校在市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教育政策,强化基础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发展,重视内部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合规。一是无依据减免学费。5所学校减免学校教职工子女学费39万元,减免体育特长生学费15万元。二是各学校均存在收入未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现象。其中某学校将收取学生复读费、捐资助学费等1883万元交由下属校办企业核算。三是各学校有关代收资金未纳入学校账目统一核算。其中2所学校将校服费等资金157万元由个人收取和管理,并存入个人储蓄存折;少数学校代管款项未及时退还。四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不规范。部分学校公务接待“四单合一”执行不到位,有的无对方单位公函,个别学校还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现象;少数学校会议费中住宿费、就餐费超出规定标准。

(二)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学校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个别学校房屋对外租期长达15年,租金不变;有的学校门面房租赁合同签订人与实际承租人不一致;有的学校出租房屋合同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存在少收租金现象。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其中2所学校固定资产分别盘亏633万元和210万元,1所学校固定资产少反映216万元。

(三)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和基建管理不到位。少数学校通勤车服务等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少数学校教室装修等工程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部分学校工程项目中,有的项目签证时间晚于竣工时间;有的未按规定办理工程量变更审批手续;有的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手续;少数学校1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未经审计局备案,且部分工程未经审计。

(四)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学校发放绩效工资总量虽未突破,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以加班费、值班费等名义发放补贴的情况较为普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发放内容。

四、市属国有企业运营审计情况

2018-2019年,市审计局通过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加专项审计方式实现企业审计全覆盖。2019年,主要审计了市公交集团、市保安公司、市中鑫公司、市兴马公司4家国有企业,审计结果表明:3家企业运营情况总体平稳;市公交集团2018年度运营严重亏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一是某集团存在应招未招或内部招标不规范情况,涉及金额3100万元。部分内部招标项目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情况。二是采购、合同等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三是业务招待费管理不规范。

(二)财务和业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18万元。如:市保安公司、市兴马公司少计收入212万元。二是某公司财务基础资料缺失严重,涉及金额347万元。三是业务管理不规范。

五、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审计调查情况

开展了6个县(区)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马鞍山市“四好农村路”路网结构更加完善、管养质量不断提高、城乡联系有效加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建设未能按要求全面完成。某县未能完成2018年度21个村道安防工程建设要求,涉及金额415万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6.63%。某镇共有4个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未能完成年度建设要求,涉及金额206万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5.93%。

2.部分县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某县2018年全县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合同总金额2650万元,实际支付1541万元,支付比例为58.16%;老村道加宽合同总金额2478万元,实际支付1406万元,支付比例为56.73%。某县2018年实施的42个项目中,有25个项目已完成价款审计,审定价为4569万元,按合同条款约定应付工程价款为4341万元,截至审计日,实际支付工程款3714万元,支付比例为81.3%。

3.公路管护和运营管理不到位。尚有17个乡镇未按要求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4个农村公路养护项目未按要求完成农村养护任务。

(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马鞍山市2017年和2018年实施的28个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投资11790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马鞍山市各级政府重视灾后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建设工作,绝大多数工程项目能够稳步推进,项目管理较为规范,建设成效显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某县裕溪河治理工程仅完成投资进度的42.45%;某区薛丹撇洪渠子工程进度仅为50%,花津河纪村段治理工程尚未实际开工建设。

2.部分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低下,价格虚高。某县一个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15万元,中标价为1838万元。审计抽查其编制的招标清单控制价发现,多计217万元费用,占招标控制价11.33%。

3.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更未履行报批手续。某县华严湖、永丰排涝泵站工程二标招标内容包含的管理用房及厂区配套附属工程,在施工期间因规划建议被取消,但该县水务局未完善该变更事项的报批手续。该县某治理工程,项目合同价为2219万元,施工期间由于取土场发生变更,导致工程变更较大,施工单位测算的结算价为2672万元,超合同价20.39%,该县水务局尚未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六、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重点对2014-2018年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96个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涉及项目概算投资额960300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马鞍山市部分载体单位较为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如市港航局、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部门及时办理了所属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进行了批复和审计,但其他大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管理情况较为薄弱,存在建而未结、结而未决、决而未批复等问题。

(一)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但未完成竣工价款结算审计。有4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虽然建成投入使用,但截至审计日未完成竣工价款结算审计,其中:13个项目超过2年以上。最早竣工的项目,2013年12月就已通过竣工验收,截至审计日还在催办工程结算。

(二)项目完成竣工价款结算审计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有36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完成竣工价款结算审计,但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项目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但未经审核批复。2016年有7个项目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但未经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以来,全市共跟踪审计245个项目,抽查228个单位,抽查资金总额2172900万元。促进项目新开工建设21项,加快财政资金下达45400万元,促进落实配套资金12500万元,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黄标车治理工作存在不到位现象。通过大数据比对环保、公安、财政部门相关资料,截至2018年8月末,马鞍山市仍有7辆黄标车应淘汰未淘汰;有2辆不应享受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的车辆,多发放黄标车淘汰补助1.6万元。

(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不规范。一是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集中度较高。截至2017年末,某担保公司单个被担保人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超过了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的两笔,合计8300万元;超过15%的一笔,合计6410万元。二是以转移债权等方式掩盖实际代偿损失。该担保公司为了降低担保代偿率,截至2018年6月底累计向其母公司金控公司转移风险资产27828万元。三是以融资服务费名义变相收取担保费。2016至2018年6月,该担保公司以融资服务费名义变相收取融资服务费346万元。

(三)乡村振兴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市审计局对某县进行审计中发现有以下问题存在:一是滞留涉农专项资金1209万元。截至2019年2月,其中:在主管部门滞留891万元、在乡镇财政滞留190万元,滞留时间均达13个月。二是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不合规。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有17个乡镇振兴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905万元。三是现金方式发放秸秆禁烧奖补资金214万元。2018年2月,部分乡镇将2017年度秸秆禁烧奖补资金拨付至村,村打卡给村民组长,村民组长支付现金给农户214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原市环保局已将7辆应淘汰未淘汰的黄标车锁定、注销,多发放黄标车淘汰补助1.6万元已上缴财政。某担保公司已修改担保费收取制度,取消收取融资服务费。某县政府将滞留的各类专项资金120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八、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建议

(一)完善政府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建立完善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二是统筹做好部门预算和单列专项预算的衔接。三是着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四是全面推动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五是加强开发园区、国有企业、学校财政财务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二)持续深化改革,促进重大政策“落地生根”。一是按要求注销淘汰黄标车,全面完成马鞍山市淘汰黄标车任务。二是加大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执行进度的监督,重点要向政策落实、项目绩效转变,确保国家、省重大财政政策在马鞍山市“落地生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振兴等相关制度规定,促进项目建设、惠农补贴等工作规范运行。加大对县(区)“四好公路”财政补助,确保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科学制定农村道路建设标准,一次性规划建设到位,为全面推进农村道路的公交化运营打好基础。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一是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采取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全面清理基建会计账务,主动掌握财务决算管理、已建工程转固等相关政策,及时编制报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依据批复意见,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四)构建统一高效的协同机制,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一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着力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着重推进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夯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基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评价和建议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做到及早发现问题、自觉纠正问题、主动预防问题,夯实主管部门整改责任。三是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国资、教育部门要建立对国企、学校的监管长效机制,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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