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旅游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休闲活动。然而,随着业余探险旅游者激增,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频发。纵观这些事故,无不折射出监管的缺位。 【业界聚焦】探险旅游出事该谁来管
雅鲁藏布江大拐弯
户外探险渐成新宠
人们长期居住于繁华都市,厌倦了车马喧嚣的生活,很想找一个幽静而富有神奇刺激的场所体验探险乐趣。近年来,探险旅游、户外运动成为时尚,驴友一族行走大江南北、名山大川,探寻人迹罕至之地,俨然成为旅游时尚的引领者,吸引了不少追随者。这种旅游通常以奇特的自然环境为背景,是主动性参与的对个人能力的一种挑战。应是旅游行为的升级版。
探险旅游与观光游玩、被动式的城市景观、文化古迹、主题公园、自然山水等形式较为单一的旅游方式比,参与性和体验性强。探险旅游者以相对纯净的自然环境做伴,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探险旅游者能得到一种不走寻常路的内心体验。
在山东某企业工作的张女士,就非常乐于参加这种旅游形式,她家的小区经常有网友召集的“帖子”,她一般会利用休息假期参加。她认为跟团旅游走固定线路,找不到兴奋点,而带有探险的旅游让她充满了好奇心。
这项活动的兴起,为旅游、运动行业扩大市场,增加有魅力的品种开拓了崭新空间。不过,这种形式在国外已有百年的历史,形成了一系列完整的操作和管理模式,而在中国只是刚刚起步,加上相关制度、监管的缺失,巨大风险和挑战随之而来。
事故频发几成夺命游
11月4日,一个叫“沈阳宣言”的驴友在户外资料网上讲述:“我的第一次‘驴行\’就直面死亡。”
出事那天,素不相识的沈阳的一行13人遇到了3名鞍山的驴友,大家共同进行鞍山登山旅程。
当登上了第一个岩面大家准备休息的过程中,悲剧发生了。一名鞍山的驴友从50多米高,将近70度坡度的岩壁滚落下来。在救援途中,医生便宣布此驴友无生命体征了。 据悉,这名驴友是第一个攀登陡坡,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有一条绳索,他准备给同伴挂绳索,结果自己遇了险。
在今年 7月,由12名马鞍山驴友组成的探险队,在徒步穿越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境内的横山时被困山中。接到报警电话后,当地政府和消防官兵以及护林人员连夜集结出发,成功将12名被困人员救出。不幸的是,其中一名马鞍山籍驴友,因中暑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死亡。这12名驴友此前互不相识,他们是通过QQ群约好,于7月23日上午一起结伴攀越横山,途中他们只带了一顿午餐。
8月,宁波十余名“驴友”组团爬山消暑,因“领队”不识路,走了20多公里冤枉路,深夜迷失在江西庐山黄龙潭。徒步了近10个小时后,其中的几位“驴友”由于体力透支掉队,最终被困在黑漆漆的黄龙潭山中。对徒步活动的“驴友”来说,简直就像经历了探险大片的场景:马蜂窝、大暴雨、电闪雷鸣、蚂蝗、女驴友从4米高处跌落。最后在搜救民警的护送下,终于平安地走出了山林。
由于自助组织方式的随意性,无疑为这些民间自发探险旅游埋下巨大隐患。“召集人”、“领队”都是非专业人士,一旦出现意外,后果难以想象。一些资深“驴友”召集网友出游,其实是个人以低价吸引顾客、无任何安全保障的经营行为。加上组织无序, 监管不力,一些探险旅游几成夺命游。
无序出行祸起无章可循
目前各种探险旅游或称之为户外活动的组织方式很随意。各种名义的网站、QQ群、手机或论坛上、社区内等,都有组织户外活动的,只要上网就可以找到“召集帖”或“报名帖”。这其中,有户外用品商店、俱乐部组织的,发起者通过网络或QQ群发布线路,甚至房地产公司和婚介机构也在以购房团、亲友团的形式组织探险旅游。
目前,探险旅游中被游人称为“领队”、“头驴”的人,90%无资质,网站经营者也没有一家有合法的从事这一行为的资质。
与此同时,相关主管部门既没有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或规定,也缺乏相关法律约束,导致各个地区体育、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对户外探险旅游市场实施有效监管。
因此,北京、上海的许多户外俱乐部只能以咨询信息服务公司、俱乐部或户外用品公司的名义进行工商注册。目前全国进行工商注册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也就只有十来家,没有行业主管审批。到底旅游探险归体育部门管,还是旅游部门管,是“户外”还是“旅游”没有正式的说法。更有救援、保险职责归属没有明确。各地体育局对户外运动的开展方面的规定也不够完善,除了对登山、潜水、水上漂流等运动出台一些规定外,对其余户外运动,仍属制度盲区。
这导致无序户外探险行为泛滥。以网站、QQ群、发帖子等的探险旅游活动都有报名费、食宿费、汽油费、导游费的收取,几十元到几百元费用不等,有的“领队”、“头驴”平时上班,周末就组团十几人到几百人出游。帖子都说AA制,并有免责条款,这种说法和做法以逃脱法律追究为目的,无力提供专业安全保障。
“驴友”小谢说:“我看这些出行召集帖时,主要看要去的地方是否好玩,没有想过要看领队的资历。” 其实,我国并没有严格的领队认证制度,成为权益纠纷和安全事故频发的温床。
完善制度监管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驴友”探险遇险事故高发。据《中国户外安全事故调研报告》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度我国户外事故共发生182起, 户外事故主要集中在夏秋,10月份是事故的高发期。一半以上是由于途中迷路,占户外事故的51.6%以上。
随着户外运动的普及,对专业营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了解,在欧美等户外运动发展较早的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完善,目前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野外救援体系。这些组织由有着丰富登山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经常和消防、公安、医疗等紧密联系与合作,负责户外探险的救援工作。
在国外,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会立即出动救援队全力搜救,但是,当事人被救出后,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业内人士认为,对类似违规的户外运动,一定要有所处罚,才能起到警戒作用。
整体而言,政府有必要把探险旅游、户外运动的营利性组织者、商业机构包括一些名为公益、实为牟利的网站、俱乐部,纳入法律监管体制。
究竟谁有资格当领队?谁来审核领队的资格?这些问题都应尽快有个明确说法。目前,社会上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教练证或资质证、《户外拓展培训师》资格证、中国登山协会认可的高山向导资格、中国红十字会认可的初级急救资格,以及国家旅游局的导游资格证。专家认为,对于探险旅游这一高危活动,这几种资质都应具有。
此外,探险旅游活动牵扯面较宽,涉及民政、体育、工商、旅游、交通等,谁来牵头管理、如何完善规章要尽早明确。
当务之急是把探险旅游活动作为一个行业,对组织机构及从业人员建立严格的选拔、培训、考核、认证等准入制度,严禁无资质和资质欠缺者组织此类活动。对参与成员也要考查野外生存能力,使其安全有基本保障。同时,应尽早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明确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探险旅游活动有法可依。
知险方能无险
日前就探险旅游相关问题,记者走访了北京远飞鸟户外运动俱乐部董事长、中国探险协会常务理事张远辉。
他所创办的俱乐部,是在中国第一批得到工商局批准开展探险旅游户外运动的俱乐部,可谓探险旅游的开拓者,在十多年的历程中,以安全服务周到,在业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他们在国内外开展自驾游、自行车游,徒步探险等,先后走过五六百条线路,至今在探险旅游活动中没有“出险”事故。
张远辉本人就是一个资深的“领队”,今年已是48岁。他每年要亲自带队六七次,他最爱的是中国西部的旅游,西藏他一共去过69次,他伸出手,可以看到因缺氧而不饱满的手指,他因满足而没有一点后悔。他一生执著地选择户外运动,最初做探险旅游是总是亏本的。同行们都是经营装备,而他始终做的是探险旅游,并不是以营利作为目的。
张远辉董事长介绍说, “2012年元旦、春节将举办徒步雅鲁藏布大拐弯活动,其中徒步行程近10公里,沿途峡谷风光美不胜收,要经过几个吊桥以及很漂亮的瀑布。” 令人想不到的是,此时正是寒冷的冬季,而这里却是一年中最美的旅游季。这里海拔低,属于亚热带气候,四季保持常绿。张董事长说选择这个季节是因为春夏秋三季多蚂蝗不宜去,冬天没有,适于野外扎营,徒步行走。
参与活动的费用要比普通旅行高一些。其中要有背夫,向导的费用,陪同的“领队”要配多人,服务人员多,加上一次活动只组织二十多个人的小团队,不组大团,成本相对高一些。
张董事长说,他的经营理念是尊重生命,责任高于一切。他曾为一次旅游计划做出了三十多个怎么办的周密准备方案,如常见的是:没有汽油、淡水、食物该怎么办?极端天气出现该如何应对?不通电话怎么办?爆胎了怎么办?需要营救要等多少天等能想到的问题。对初次的行程,他都要在准备中再乘以2。比如走平原百公里的路,备十几升油,而在初次的行程中路不熟,会多走路,就要乘以2。如果是探路,就更要再加一倍,要有足够油的储备。
对出行活动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手电,最好是头灯,即使是白天的活动,也要让他的“领队”按过夜来准备,这细节都对应对突发的意外有很大的帮助。
此外,掌握探险旅游常识也是最重要的。所有的自然灾害,除地震无法预知,其他的现象都有先兆,这要有经验的领队在四周随时观察。洪水来时有响声,道路塌方有松土,这些异常出现都要预判到,迅速躲避。在干河道中、低洼处绝不能搭帐篷过夜。寒冷的夜晚在外过夜要先搓热四肢再睡觉。
他所倡导的探险旅游,选择的是亲近自然,选择的是挑战自我,选择的是磨练意志,选择的是团结互助。他愿把自己所有回味无穷的旅游经历、快乐与同行者分享。
时 评
呼唤建立户外探险领队准入制
目前 ,“驴友”遇险事件事故频发:令人们反思,非专业领队把户外运动“领”向何方?要保证“驴行”的安全,政府相关部门亟须加强对户外探险旅游的引导、规范,尽快建立探险旅游安全保障标准,对探险活动的组织者实行资质认定和准入制,并对各类景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公示。
面对很多“驴行”活动通过网络发起,而网络论坛不负责鉴定“头驴”是否具有户外探险经验,是否有必要的技能、装备等问题,需要政府或行业协会对活动的组织者进行资质认定,并建立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关,保证“驴行”活动的安全。
随着户外探险旅游活动的普及,参与的人越来越多,人们“驴行”的足迹已经越来越远,许多人迹罕至的高山、峡谷、荒野成为“驴友”们探险旅游的好去处,旅游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地方政府应履行好安全监管义务,对各类景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公示,并提供地理、气象条件信息等配套服务。
只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完善了,运动俱乐部等各类探险组织机构、人员的行为得到规范管理,户外探险爱好者的专业培训机制得以健全,探险旅游“玩命”的局面才能真正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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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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