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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除“组团式过马路”等不文明现象?加强引导 奖罚并用

安徽日报 2014-11-24 18:29 大字

【事件回放】不久前,当涂县交警大队和县电视台联合发起文明交通行有奖公益活动,在城区随机抽取遵守交通信号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每人给予50元的现金奖励,以期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交通事故。活动启动20多天来,获得了许多市民的赞许和支持;同时对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些争议。当涂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葛胜宝:

“组团式过马路”,是城市交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尤其是现在机动车越来越多,行人、非机动车辆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比例很高。因此,如何更好地引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一直是交警部门和社会各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与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不同,行人、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属于轻微违法行为。传统的引导方式如罚款等,往往存在着“重处罚、轻教育”的弊端。此举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的发生,但被处罚者往往 “貌恭而不心服”,难以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和教育效果。传统的处罚方式,还容易引起被处罚人对交通部门处罚决定的不满和怀疑。比如有些被处罚人在文明素质欠缺或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会质疑是否存在交警人员利用公权牟取私利的可能,从而形成逆反心理,对执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

如何合理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市民守法意识,进而提升市民素质,方式方法是关键。在不放弃“罚”的基础上“奖罚并用”,是对引导方式的创新。人人都知道守法是应该的、不守法是可耻的,所以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违法人对自己受到的处罚往往缄默其口;虽起到了处罚作用,却没有形成宣传教育的效果。奖励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数额虽然只有50元,却能给被奖励人带来遵纪守法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有助于促进守法文明、提升市民素质,具有积极的引导意义。

活动开展过程中,当涂交警还增加了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和交通标识牌识别等环节,更好地起到了宣传教育的作用。 本报记者 贾克帅

本报通讯员 肖而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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