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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判处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案

安徽法制报 2013-01-24 22:35 大字

当涂讯 当涂县人民法院于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犯罪,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32台,情节严重。据悉,这是马鞍山市审理的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

今年19岁的王某中专毕业后在马鞍山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做网站编辑,出于兴趣,王某“自学成才”,成为一名网络黑客。为了提高自己在黑客界的知名度, 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某在其自家内,使用手工或者黑客工具等方式用其计算机探测扫描出互联网上多家网站存在的漏洞,获取网站服务器上传文件的权限及网站管理员的账号、密码,后将其计算机中的木马后门程序上传至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得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直至9月25日,王某先后对32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了非法控制,更改了相关网页源代码或添加黑链代码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其犯罪工具电脑主机一台,予以没收。 (张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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