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刚性与文明并不矛盾

广西日报 2020-05-18 07:17 大字

张红璐

据《南国早报》报道,前不久,一段反映融水苗族自治县城管人员把施工人员摔倒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网友指称城管存在开无牌车执法、摔打拍摄者等行为。事发后,当地城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回应称,城管人员依法执法,但也对执法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反思。

从媒体报道来看,虽然城管人员和施工人员各执一词,但双方起冲突的原因是清楚的:城管执法人员在巡查处理工地的扬尘、渣土撒漏时,与施工人员有分歧,“走火”则是因为其中一名施工人员拍摄城管执法过程。

从整个过程来看,城管执法强硬有余,但方法手段显得不够文明。比如,执法时未出示相关证件、驾驶无牌执法车堵住工地出入口、制止拍摄行为与对方有争执发生拉扯……一些看似无足轻重、不足为虑的观念做法,导致该解决的问题没解决,占理也变成没理了。

无独有偶,不久前,凌云县也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商家的肢体冲突事件。起因是城管在整治占道经营和乱摆卖时,把电器商家摆在店门口的风扇扣留。商家要求对方先给予警告或出具文书并把风扇拿回来,“就被打了”。现场群众把执法过程拍摄下来并发到网上,引发网友关注。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关于城管执法与商贩发生冲突的新闻,屡见不鲜。在这些事件中,有的是城管“粗暴执法”,也有的是商贩“暴力抗法”。但许多时候,网络情绪或舆论却站在“弱势”的一方,这让城管队员很委屈也很“受伤”。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城管执法是否该有更为具体详细规范?刚性执法和文明礼仪的“度”在哪里?

城管执法,刚性必须有。刚性执法维护的是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体现的是执法的严肃和严谨。但刚性执法应当以规范执法为前提。城管是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执行者,如果手段或过程本身就不合道理,甚至粗暴违法,凭什么让人服气服法呢?

回到融水的这一事例中。城管开着无牌车辆执法,执法中不主动出示证件,且开车堵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这种表面上的“刚性”执法,实则削弱了法律内核的“刚”。如同暴力执法一样,虽然简单直接“见效快”,但也消耗了群众对法律的尊重与信任,是对法律本身的一种粗暴使用。依据什么规章执法,被执法者有什么选择、相应有什么后果,城管应理直气壮地向被执法者解释清楚,这才是真正的“刚”。

城管刚性执法,并不意味着不能讲文明讲礼貌。法律具有人文关怀,依法执法不排斥文明素养,比如平等的态度、耐心的语气、细致的解释等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更能体现法律的严肃与公平,起到说服教育、培育强化法治意识的作用与效果。

基层执法者多数都是直面普通百姓的,执法时是什么样子,老百姓眼里的法律就是什么样子。愿城管执法能够改“头”换“面”,既严肃执法,又彬彬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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