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证擅自砍伐 37株香樟惨遭毒手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今报柳州讯(记者王剑通讯员叶婉玲)近日,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案件和一起滥伐林木案件。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37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而被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5月3日,有群众向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报案,称大良镇古兰村上塘屯的集体山场内有人无证砍伐林木,其中还砍了不少樟树。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调查取证。
据当地群众介绍,该山场未被承包前是很大一片原生态林地,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得好,山场内分布着许多野生珍贵树种。特别是很早前就形成了一片野生香樟林,香樟树龄从十几年到几十年不等。警方勘查发现,现场遗留了部分已被他人非法采伐的疑似香樟伐兜,经民警清算,共计37株。经鉴定,该37株树木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樟。
融安县森林公安局经过严格审查,分别于6月1日、6月6日立案进行侦查。经查,今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周某仁(男,现年59岁,广西融安人)承包了大良镇古兰村上塘屯集体的“长岭”“社背”“丁马”三处山场约150亩林地经营管理,并签订了《荒山承包协议书》。3月底,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和挖机采伐、毁坏山场内的林木,然后让民工对该山场进行炼山并种植桉树12000株。
在修山整地过程中,周某非法采伐、毁坏山场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37株,香樟树总蓄积量为7.3立方米,总出材量为4.5立方米;无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其他林木蓄积量为46.5立方米,出材量为24.4立方米。
慑于法律威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周某仁于6月7日主动到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仁对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7日该嫌疑人被融安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6月16日,嫌疑人周某任被该局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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