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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送我的花园”不是我的?业主并无花园所有权,多处小区一楼花园依法被拆

南国城报 2017-09-27 13:32 大字

雅儒路某小区为一层住户不仅做了地面硬化,更将窗户改成了落地门。 某小区一层住户私建围墙,为自己隔出了私人空间。

□Text/记者 吴阿丽(见习)   Photo/何俊涛

“买房送楼顶露台、送前院后院花园”,这是开发商在进行销售时惯用的广告语,当然带露台、带前后花园的房子是要比其他楼层的价格要高些。诚然,在喧闹的城市中能有一席属于自家的清幽之地,本就是一件乐事。但当你对家里的花园进行硬化、搭建雨棚等改造时,你的这片安闲之地,将是城管执法部门拆除的目标。

事件

赠送花园违建多,城管执法拆迁忙

近日,柳南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某小区违章搭建的一楼花园进行了整体的拆除。该小区将近20余处涉嫌违章搭建,有的是直接在园林中进行了道路的硬化,搭起架子作为纳凉之用;有的则是用钢管搭建起围栏,当成私家花园;还有的直接占用了公共交通过道,建造了阳光房……人民群众的智慧可谓无穷无尽。经城管执法部门认定,这类搭建都是属于违章建筑,均要进行依法拆除。

涉及违章的业主当场喊冤:“这花园在买房的时候,开发商就说是赠送给我们家的啊,当初一楼的价格比楼上的价格都贵呢!”还拿出了一份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说是花园给自己用的。

但城管执法人员却指出,即使当初在签订附属协议时说明是赠送的,但一楼业主只享有花园的使用权,并不享有实在的土地所有权,小花园作为公共绿地面积,依旧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走访

花园违建成普遍,业主并不以为然

随后,记者走访柳州市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大多数新落成小区违建现象较于老旧小区少得多。记者来到某小区一违章建筑前,发现其利用入户花园作为私人停车位。其改造方式为将原来的绿地进行路面硬化处理,并搭起了遮阳棚及围栏,极为“巧妙”地解决了停车问题,多余的空间则放置了一些杂货,变成了私人储物室。还有一位业主脑洞更大,在入户花园架起支架形成隔离栏,里面放养着自己的几条小狗,大老远就能听到宠物狗尖锐的叫声,凑近一些,刺鼻的气味扑鼻而来。

当记者询问此类涉嫌违建业主是否知道此举为非法行为时,业主表示完全不知。“花园是开发商卖房说赠送的面积,当初也没说不能搭建,就当成自己家的土地拿来使用了。”这位业主如是说。“我看同小区有人也这么搭建,自己也就照样利用了小花园,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另一位业主这么说道。

对一楼花园违规改造的无知,导致老旧小区存在违法搭建已不是媒体第一次进行报道了,但总是有业主不明条令,这不仅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绿地面积,更将使自家搭建的违法建筑费用付之东流,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有城管执法部门上门拆迁,还有暴力抗法的事件发生。

提醒

开发商条款明确,花园只能绿化用

许多业主私自改造私家花园,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说的那样“不明真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住宅时,是否会明确一楼花园的使用、所有权等问题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柳州华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韦法融。“赠送的小花园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小花园作为小区绿化的一部分,只能对花园进行绿化种植改造,不能搭建违章建筑或者进行花园硬化,这样的做法就失去了花园绿化的功能,故而被认定为违建。”韦法融表示,对于一楼赠送的小花园,开发商售卖时不仅会口头告知业主,还会明确写入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业内人士分析,一般来说,整栋楼业主会默认一楼业主对花园拥有使用权。柳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张涛认为:“一楼花园虽小,但一楼所对应的住户是花了比楼上住户多的价钱购买的,因此其他业主也不会有过多异议。”对于小花园的用途,张涛解释,一楼业主种植可在其中进行花草栽种,为小区绿化增添绿色,但用处仅限于此。

此外,记者以市民的身份,电话咨询了柳南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对一楼花园改造,该负责人明确指出:“开发商赠与的小花园,不包含在土地证上的土地范围内,还依旧属于公共用地。对于业主而言,业主只有小花园的使用权,没有其所有权,所有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进行的搭建,都将被取缔。”

延伸阅读:

何为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所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一般在住宅小区中,对公共土地所进行的道路硬化、钢管搭建围栏、墙砖砌起高墙、搭起雨棚、私搭阳台、楼顶加层等,均属于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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