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当事人 法院“拉一把”

柳州日报 2019-01-11 09:24 大字

“感谢,我很感谢你们的帮助!”2018年10月31日上午,韦老伯带着一面印有“尽职责心系百姓,建和谐帮扶弱者”的鲜红锦旗来到柳江区人民法院送到该院家事法庭的法官手中,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韦老伯是柳江区成团镇人,这也是韦老伯第二次给柳江区法院送锦旗了。在2018年10月25日,韦老伯也曾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赠予柳江法院执行局。那天,韦老伯替两个孙子拿到了51000元的司法救助款。

据悉,在过去的一年里,像韦老伯两个孙子这样从柳江区法院领到司法救助款的困难申请执行人总共有56名。一笔笔司法救助款,是法院强制执行力中一抹不容忽视的法治温情,重燃了这些困难申请人对生活的希望。

1精打细算 用好每笔救助款

2009年,韦老伯的儿子韦某因犯罪被判刑8年。随后韦某与妻子潘某离婚,法院考虑到潘某居无定所,打工收入不稳定,将两个孩子判给韦某抚养,潘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共计600元。

此后,两个孩子一直由韦老伯代养。然而,潘某到广东打工后就下落不明,法院也一直未能执行到抚养费。2017年,韦某出狱后经确诊为精神病,需住院治疗无法工作,韦某的医药费、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都成了问题。

柳江区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家事案件联动处理程序,与区司法局、区妇联等联动单位沟通协调,筹划给孩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款。经过相关联动部门多方走访、调查了解情况,确认孩子生活存在困难,符合相关救助条件后,通过该院执行局递交申报材料,最终为两个孩子申请到司法救助款。

“每一笔都要算清楚,让每一块钱都能发挥最大作用。”柳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韦依贤表示,部分案件受制于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法院穷尽手段也没有办法执行。面对这类案件,该院在核查相关事实后,会帮助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款,以缓解燃眉之急。

2“因人制宜” 制定救助计划

“以前是我误会你了,我今天向你道歉,如果没有你们,我和我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2018年5月,李龙(化名)握住该院执行局综合室主任覃晓霜的手,表达歉意。然而,就在2017年年底,他对覃晓霜的登门拜访还十分抵触,认为只是法院工作人员来做做样子,不大愿意配合覃晓霜的工作。

原来,2012年,李龙的哥哥李权(化名)头部受伤,三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尽管法院已经执行回部分赔偿款,但高额的医疗护理费用让兄弟俩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李权离不开人照顾,李龙只能辞掉工作,趁哥哥熟睡的时候在附近捡垃圾换钱,生活十分艰难。

为了让兄弟俩尽快改善生活,在帮助他们申请司法救助款的同时,覃晓霜通过媒体积极为兄弟俩寻求社会的帮助,并在柳江区法院发起倡议,为兄弟俩献爱心。

2018年春节前,覃晓霜将预发的2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李龙手中,让兄弟俩过个好年。同年5月24日下午,李龙代哥哥领取剩余的16万元司法救助款后,找到覃晓霜,握住她的手向她道歉和致谢。

面对司法救助申请人,柳江区法院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因人制宜”制定救助计划,与民政、教育、社区、村委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救助,为困难申请人争取住房改造、种养殖等方面的帮助,同时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救助模式,实现救助效益的最大化。

3用好救助 彰显司法温情

“司法救助就是为了帮助困难当事人而设立的制度,在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要及时伸手拉一把,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柳江区法院院长练志林表示,今后该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的实践探索,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制度,把好救助关,让钱用在刀刃上。

同时,练志林说,该院也要加强对司法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办理程序等内容的宣传,增加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要增加救助的方式,如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为急需资金进行医疗救治的困难当事人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等。

据统计,2018年至今,柳江区法院已共计向5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58万余元。'

本报通讯员

覃柳面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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