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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满佛子岭 新风吹拂大别山——来自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霍山县的报道

安徽法制报 2015-05-27 19:39 大字

[摘要]来自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霍山县的报道

□黄志伟 许文斌

地处大别山北麓的皖西霍山县,绿色满目,民风淳朴,被文人墨客赞誉为“金山药岭名茶地,竹海桑园水电乡”。今天提起霍山,人们马上就会说到“霍山黄芽”、“迎驾酒业”、“应流铸造”……一个个响当当的著名品牌。山青水秀的霍山县,其工业经济早已成为六安市的一面旗帜。如果探寻霍山持续稳步发展的秘诀,那么,那里有一个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环境,就是答案之一。

“六五”普法期间,霍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市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五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将“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力求普遍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法治霍山”、“和谐霍山”的良好局面,为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霍山特色的普法之路。

面向偏远的村村寨寨,霍山县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残疾人免费维权;免费发放助困法律图书,开展助困普法宣传;在各基层司法所门前统一设置普法信箱,群众将法律疑问投入普法信箱,留下联系方式,司法所每周定期开箱查询解答;为每个行政村(社区)选配一名志愿法律顾问。在霍山,如此普法细节,举不胜举。他们创新多种工作方式,精心建立贴心普法途径,让法律的阳光洒遍了霍山的山山岭岭。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霍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首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作为难得的县级单位向全国介绍青少年普法工作先进经验,并在第二届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更进一步获得全国 “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 (县)区的荣誉称号。在 “六五”普法期间荣获全国首届和第三届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安徽省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顺应时势整体推进 谱写“六五”普法崭新篇章

健全组织机构,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上”至“下”的全面实施。“六五”普法伊始,霍山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要在取得首届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的基础上,继续争创全国先进。并把“法治霍山”创建工作作为贯彻依法治县基本方略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快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载体,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部署、去推进。县委、县政府作出《法治霍山建设纲要》,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制定、通过了建设决议、意见。全县上下认识统一,目标明确,为“法治霍山”创建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障。根据人事变动,他们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规格的依法治县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着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的职能;组建了普法联络员队伍和“六五”普法讲师团,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了纵向到基层、横向到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骨干队伍;确立了普法领导组成员联系重点单位、普法示范单位;完善了多项工作制度,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普法工作网络,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完善制度体系,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弱”到“强”的转变。一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将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二是健全各类重点对象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县委讲师组和县普法讲师团定期为县几套班子领导讲法,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公务员从公开招考到晋升提拔,所有的考试都将法律知识作为重点内容,比重不断加大,每年还对全体公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统考;三是出台《霍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细化检查考核内容,明确各项评分标准,确定了优秀单位、良好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四个等级,检查考核结果将全县通报,并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使全县的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围绕中心工作,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表”及“里”的深化。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把普法与维护稳定、与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等有机结合。开展了妇女维权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税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月、“5·15”律师咨询日、“6·26”国际禁毒日、法律援助宣传、江淮普法行活动、纪念宪法施行30周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收到了积极的社会效果。普法依法治理的触角延伸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成为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发展的强大动力。

打造“三块阵地”,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散”到“整”的聚合。一是整合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形成了法律服务阵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投入到维权公益活动中;二是动员各单位力量,利用法制宣传长廊、设置法律咨询台等建成街头普法阵地。在机关门前、主要干道两侧、商业聚集区等设置法制宣传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制教育;三是整合文化资源,丰富普法载体,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在县广播、电视同步开设《法治霍山》专栏、在腾讯网站开通并及时更新普法微博、开办《法治霍山》综合普法网页,在政府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的措施及典型。此外,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推出了一些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载体。在村(社区)的农家书屋设立法律图书角,建立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栏;在城区和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法制广场、法制一条街等法治文化景点,扩建城区法制文化广场,并在城区的各个文化、休闲场所内增设法律常识宣传栏,添加法治元素,让城区居民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律宣传。同时,还充分利用县城闹市区电子大屏幕、出租车和各执法机关、部分乡镇和城镇小区的电子显示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印制普法历书、普法信封、挂图、图书、环保袋等,编辑发送普法短信,开展文艺汇演,广泛传播法治文化,深受群众喜爱。积极组织参加省市法治文化作品竞赛,其中1副作品获全省优秀奖、 2副作品获入选作品奖、拍摄的微电影《法不容情》获得好评。

坚持推行“三个结合”普治工作服务地方发展

坚持普治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着力优化市场经济环境。近年来,在工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市场建设中,霍山县坚持以普法引路,将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宣传。结合企业改革,突出公司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规范改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利益分配机制和现代管理体制;结合招商引资,组建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团,由相关律师参与招商合同文本的拟草或把关,保证招商政策既有较低的门槛、较强的吸引力,又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成立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建筑劳务市场整顿办公室。坚持普法开路,以案释法,先后开展了建筑劳务用工、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顿,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教育了广大群众,维护了经济秩序。

坚持普治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为加快发展保驾护航。以治安环境整顿为抓手,联系社情和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治工作。围绕严打整治斗争,组织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了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净化了社会环境;围绕林区、库区、河道和企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组织了森林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公开打击、处理了一批破坏林业、渔业、河砂资源,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在乡镇区划调整、村级规模调整和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保证了区划、规模调整和村级换届选举的稳妥实施;在企业改革出现困难、职工有不满情绪时,及时宣传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调处化解矛盾,为改革保驾护航。

坚持普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他们还把法律普及作为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机关单位,与开展“效能建设”教育相结合,与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相结合,与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选文明单位相结合;在农村,与评选文明村镇、双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结合起来,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仅使广大群众学到了法律知识,接受了法治文化的熏陶,而且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了普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精心打造“法治霍山”品牌

与机关文化建设结合,着眼于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争创“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活动。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认真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各级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健全备案审查、公开发布、定期清理修订、听证和专家论证等制度;县乡(镇)两级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通过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制度和单位一把手信访责任制,完善了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制度,着力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为载体,在各级各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政务公开制和社会承诺服务活动,分批轮训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了行政执法质量。在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成立专门的政策法规宣传组,充分做好相关的法律政策宣传。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大提高了全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工作局面。

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结合,着眼于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稳定相结合,与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免费发放《耕耘和谐法律知识历书》、《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村适用法律法规选编》、《法制培训手册》等系列普法读本,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读本送到家、法律辅导讲到家、法制警钟敲到家、法律服务跟到家。在全县开展村(社区)免费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免费为村(社区)集体组织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定期开设法制讲座,开展普法教育;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参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和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参与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协助处理村(社区)集体组织和群众的涉法事务;配合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体制,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加强村组治安巡逻,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消除治安隐患,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到目前,全县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1个、省级6个、市级4个、县级62个。

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着眼于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开展争创“法治校园”活动。进一步规范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法治课堂,举办模拟法庭、案例讲解等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制教育电影,排演宣传法律知识小品。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定期为中小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编印了《青少年法律常识问答》,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充分发挥“五老”、法制副校长作用,让法律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案、进广播、进墙报。

与企业文化建设结合,着眼于提高依法管理和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学法用法主动性,要求各企业每年要制定一个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一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组织参加一次法律知识培训,建设一个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或法律图书室。实施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工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为县内重点企业厂长、经理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培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带动企业职工学法。通过一系列活动,全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适应国际规则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年时间齐心协力 普法工作结出累累硕果

霍山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霍山建设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基础、抓重点、抓落实,有效推动了“六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了。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群众学法从过去“要我学”转变到现在“我要学”的良好风气已经初步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普遍增强,改变了以往遇到问题找领导或通过非正常渠道解决问题的习惯,遇事找法,有事求法,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越来越多。

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大多数领导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县乡政府及部门越来越重视法律顾问(团)的作用,聘请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各级领导和党政部门衡量工作政绩的重要指标。

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一改以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大大减少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建设,以现代科学的司法运行机制,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稳定社会秩序,并通过法律监督、司法审判程序,正确、合法审理各类案件,保障了市场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法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促进了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全民法制水平的提高,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执法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农村的计划生育等已逐渐成为群众的自觉的行动,改变了以往被动的工作局面。村民的自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更加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氛围更加浓厚,改变了过去对村务不闻不问的现象。

隆重举办“江淮普法行”活动

县委书记陈俊、县长李中华到街头慰问普法志愿者

司法局长黄志伟等普法领导组成员送法进乡村

▲送法到工地。

▲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矛盾调解现场。▲法律阳光暖民心。▲开展校园法律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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