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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一民警酒驾警车撞上摩托车致人受伤当事人已被停职关禁闭 霍山县公安局表示“绝不护短”

安徽商报 2014-10-14 07:04 大字

[摘要]当事人已被停职关禁闭 霍山县公安局表示“绝不护短”

本报讯 (记者 方荣刚文/摄) 10月11日晚,霍山县一民警酒后驾驶警车上路,撞上一辆对向行驶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3人受伤,其中一名婴儿伤情较重。记者昨从该县公安局获悉,当事民警已被停职、关禁闭,将依法进行处理。

目击居民反映,11日晚上8点40分左右,一辆警用轿车行驶到霍山老县政府附近路段转弯,此时正好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两车相撞后摩托车倒地,车上一男一女,其中后座上妇女怀中抱着一个婴儿,两人倒地的同时,婴儿也摔到马路上,“婴儿不到一岁大,看样子伤得不轻!”发生事故后,交警和120急救车很快到了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急救,警车驾驶员身上有酒气,交警赶到后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

昨天下午,霍山县公安局副局长但修文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事故相关情况。但修文介绍,当事民警为该县巡防大队副大队长昂勇,经初步调查,当晚昂勇私人在饭店聚会饮酒后回到公安局,发现停在公安局院内警车比较拥挤,为了方便第二天出警,就启动牌照为“皖N1242”的警车,打算将该车开到几百米外的相对宽阔的老县政府停车场,该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淠源路和中兴南路交口东侧,也就是接近老县政府停车场处,左转弯向停车场行驶的时候,与对向而来的一辆牌照为 “皖NP79××”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马某以及摩托车后座上的刘某、刘某怀中的婴儿倒地受伤。

但修文说,摩托车驾驶人马某骑车带着妻子刘某,以及小外孙宋某途经事发路段回家,两个大人有轻微脑震荡,其中马某面部有擦伤,目前在霍山县医院治疗,均无生命危险;不到一岁的婴儿从外婆刘某怀中脱落触地,伤情较重,被连夜送往省立儿童医院救治,截至昨天下午,孩子生命体征平稳。事故发生后,昂勇自己报警并拨打了医疗急救电话,昂勇的亲属分别到两家医院,各垫付了几万元的治疗费用,该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一行也代表单位到医院探望了伤者。

“现场经酒精测试仪呼气测试,昂勇确属饮酒之后驾驶警车出事”,但修文说,为了慎重起见,该局已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目前霍山县公安局纪检部门已对昂勇停职,并依照相关法规关禁闭,请伤者亲属放心,该局对此事的处理高度重视,待抽血酒精检测以及事故调查结果出来后,“我局一定依法公正、公开严肃处理,绝不护短! ”

事发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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