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检察首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
本报讯 日前,霍山县检察院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媒介,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的不起诉决定书向社会公开,而这也是六安市检察机关首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
为做好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该院修订了《检务公开实施办法》,规定对不起诉决定书、不批捕决定书、撤案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在公开宣布7日内,通过院门户网站、案管电子触屏等宣传“微窗口”试行公开,并利用官方微博发布公开讯息。该院还利用案管律师QQ群,及时向各位律师发布法律文书公开最新动态,使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不仅面向社会大众,还延伸到法律同行。
(李豫皖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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