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检察刑事审判监督有章可循
本报讯 日前,霍山县法院与霍山县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就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原则、内容、纠正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实现“刑事审判监督”有章可循。
规定提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督而不越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适时,适度”为原则。监督内容重点在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对审判活动中轻微违反程序,将采取口头方式给以纠正。对违反法定程序或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可采取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或检察建议书的形式,确有错误的判决则予以抗诉。
(杨磊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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