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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江淮行第三方介入消弥医患矛盾霍山创新调解机制促和谐

安徽法制报 2013-05-03 22:20 大字

[摘要]霍山创新调解机制促和谐

本报讯(邱前东记者张青川)医疗纠纷是长期难以化解的突出难题,医患矛盾既有医疗服务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医疗保障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霍山县经过摸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

记者了解到,霍山县去年出台了《霍山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按照该规定设立了霍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过严格考核筛选,专门从卫生、司法部门和保险公司选调4名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卫生法律法规且精通调解业务的同志,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同时遴选了39名医学专家、18名法律专家,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专家库和医学专家库,作为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智囊团”,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医疗纠纷“把脉问诊”,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调查、取证、责任认定、依法赔偿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据介绍,县政府每年从“大调解”经费预算中专门安排26万元,用于医调委日常工作运转和调解员调解纠纷补助。在赔付保障上,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全县3家县直医疗机构及16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经济开发区卫生院全部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派专人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和专家咨询合议全过程,理赔服务与调解工作有机衔接,努力实现医、患、险三方受益“共赢”的良好局面。

孕产妇戴某在一乡镇医院先后4次孕检做B超检查,均未发现异常,后到省级一家三甲医院做B超检查中发现胎儿有肾脏积水等病。该孕产妇认为医方未能在4次B超检查中发现胎儿异常,给家庭造成措手不及的伤害,由此引发纠纷,要求医方一次性赔偿5万元。医调委经过调查取证并结合专家合议意见,认定医方存在过错。经成功调解,该孕产妇与医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方一次性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9000余元。

医调委在工作中确定了“摸清事实、认定责任、依法赔偿”的调解程序,避免患方因缺乏医学知识“狮子大开口”,同时,使老实、忠厚不闹的患者也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赔偿。目前调解成功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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