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溺水死亡司法所调解获赔38.5万
2012年6月11日下午,家住湖南省浏阳市官桥乡的黄某仁亲属及当地镇、村干部一行四人来到霍山县下符桥司法所,握着司法所人员的手感激万分地说:“感谢你们调解,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
2012年6月9日上午5时许,家住湖南省的黄某仁在务工时到霍山县金德建材有限公司对面河道打砂,不幸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10日下午,下符桥司法所干警组织用工单位霍山县金德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及受害人亲属商谈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提出70万的赔偿要求;金德公司法人陈某林提出,砂场已承包给胡某经营,胡某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承包人胡某提出只能按照雇员受害赔偿农村居民标准赔偿其各项损失。黄某仁亲属见企业和承包人相互推卸责任,十分气愤。
司法所干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法律规定,详尽地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解释,提出按照工伤赔偿标准和雇员受害赔偿标准进行折中核算并适当照顾受害人家属的方案进行赔偿。双方均同意司法所的调解方案,经司法所核算后提出赔偿额为38.5万元,由金德建材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双方握手言和。 ·张丽·
新闻推荐
本报讯 为有效遏制省际结合部案件多发现象,维护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稳定,近日,霍山县太阳乡与湖北省英山县草盘地镇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和治安联防机制。就如何维护好省际结合部社...
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霍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