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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毁地留下“后遗症”村民组用地遇难题,事发霍山下符桥镇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2-12-18 11:49 大字

[摘要]村民组用地遇难题,事发霍山下符桥镇

“我们的耕地被镇政府租去建窑场,后来窑场被炸掉,土地被毁坏,无法复垦,从此不见有人付租金。在我们白白遭受损失几年后的今天,有人要租这片地办厂,镇干部却说这是非法用地,责令租地者停工,这不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实版吗? ”

近日,霍山县下符桥镇下符桥村农民气愤地向本报维权周刊记者反映。

该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农民告诉记者,1999年,下符桥镇政府和江苏无锡市一个体户合资建砖窑场,租用他们良田47亩,补偿标准为每亩400公斤稻谷,按国家保护价计算,一年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窑场被炸掉了,大部分土地被复垦,剩下15.5亩无法复垦,租金一直付到2004年。2005年,镇政府提出,15.5亩土地租金因经济困难要减少,降至每亩每年补偿200元。

为证实自己的说法,这位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原锡山建材厂租用观山嘴组土地补偿补充协议》,协议中写道,由于土地手续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窑场停建,15.5亩土地难以复垦,已补偿到2003年,今后,每亩每年按200元租金计算,每年租金3100元。

这位农民说,2008年,因105国道需维修,这片土地被出租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租金一年1.2万元,签合同时镇国土所并未干涉。

由于粮价不断提高,下符桥村村民向镇政府提出,按每亩200元补偿标准太低,要求复垦土地。但不知是何原因,政府有关部门表示,此处15.5亩土地、7间厂房归还给村民组自行安排使用,政府不补偿,也不干涉。

从2009年到今年10月,这片土地一直荒芜,无人问津。今年10月,终于有人来租用该块土地办石料加工厂。下符桥村与办厂者达成协议,每年租金3.6万元,租期两年。

10月2日,办厂者一次性支付租金3.6万元后正式施工,购买变压器、机器设备,架设电线、建配电房,共投资约20万元。

10月26日上午,下浮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要求该工程停工,村民前去询问,该所工作人员说土地要复垦,不能办厂。

下符桥村民个个感到纳闷,为什么这么多年来都不复垦,单单等他们刚把土地租给人家办厂,就要复垦了呢?既然组织申报复垦,为什么不早点通知村民?现在,办厂者的租金已经交了,工程已经有了较大投入,这些损失应该谁来赔偿?

再说,凭什么当年镇里就能把好好的耕地租去办窑场,而村民就不能把被毁的荒地租出去办石料厂呢?这是不是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为详细了解情况,记者联系了下符桥镇国土所孙所长,他告诉记者,当年的窑场是下符桥镇政府建设的,因为占用基本农田,被群众举报后停建,之后,部分土地一直未能复垦,直到今年才申报土地复垦并获批。申报项目时,村里不知道,群众也不知道,所以群众把土地租给别人办厂了,现在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

下符桥村民表示,政府违法租地办厂在前,迟迟不能复垦在后。村民无奈租地给别人办厂以补贴损失,政府却倒要来说三道四。难道政府违法就不用负责任,老百姓出租自己的土地却要承担责任吗?

他们希望下符桥镇政府早日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给租地办厂者、下符桥村村民一个合理的说法。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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