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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再查“离世老人吃低保”已认定老人2011年过世,非法所得将追回

新安晚报 2015-04-07 21:50 大字

[摘要]已认定老人2011年过世,非法所得将追回

本报讯  霍邱县范桥镇万前村有群众反映,当地一位老人离世后继续领取低保金。随后,县民政局调查报告中称对老人“到户见人”,而且对其离世时间的描述与事实存在偏差(详见本报4月1日《调查低保乱象,“面谈”离世老人》)。昨天,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获悉,当地有关部门再次调查证实,老人离世时间确系2011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将退回财政,有关人员将被追责。

“你们调查人员讲了一个时间,过世老人儿子讲了另一个时间,而我采访时在墓碑上又看到一个时间,老人去世到底是哪个时间?”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进展询问霍邱县民政局储副局长。“就是墓碑上的时间。”储副局长告诉记者,老人去世时间确实是2011年10月,县里和乡里在看到本报报道后,又派了调查组下去,全面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至于为何调查报告中也“弄错”离世老人的去世时间,储副局长解释说:“可能是老人的儿子和队长(村民组长)等人想糊(隐瞒),儿子想瞒,加上他家的确困难,老人在世时长期卧病在床。”他说,当初的调查不严谨,后来办事人员写材料又不周密,出现“笔误”。

储副局长表示,县里开了大会,有关的调查人员已在大会上被点名批评,认为其工作不仔细,涉及到的办事人员可能要受到进一步处理,等处理意见出来后,再具体通报,“这一户(违规领取的钱)应该从老人死亡次月开始计算,大约有3000多块钱,已经做了他家人的工作,要求上缴,他儿子也同意退钱,准备退还到乡财政。”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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