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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委会公布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 餐饮业“霸王条款”投诉井喷

四川日报 2014-04-24 13: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佳)4月23日,省消委会向媒体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各级消委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450件,解决6377件。其中,消费者对餐饮业“霸王条款”的投诉增长迅猛。省消委会称,这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商部门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密切相关。

“霸王合同”投诉同比增长超两成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朱先生今年1月28日在马边某饭店订了三桌团年饭,约定酒水除外每桌450元,吃完后结账1800元,其中包括160元开瓶费。朱先生要求经营者退还多收的钱,经营者不同意。经县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退还160元开瓶费。

省消委会表示,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过去作为行业惯例存在,消费者只能默认或接受。因此,该问题在以往的投诉中鲜有涉及。但今年一季度,消费者对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投诉呈现“井喷”,其中以投诉“霸王合同”为主,投诉量同比增长超过2%,是投诉类中增长最快的。

快递服务业投诉占比依然高

于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某中学教师,2013年9月落户巴中。于先生将档案从毕业学校邮寄到巴州区教育局,由于巴中某速递物流公司投递员失误,导致档案丢失。于先生多次找到该物流公司要求给予补办档案的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区消委会历经四次调解,最终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公司负责人及投递员当面向于先生道歉;补办档案所需费用由物流公司一次性赔偿于先生1.3万元。

据统计,一季度投诉服务领域问题中,互联网和公共设施服务等投诉同比下降,而销售服务、电信服务、邮政业服务、生活社会服务、旅游服务等投诉呈上升趋势。其中,快递服务投诉164件,占邮政业服务投诉的82.41%,快件被调包等是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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