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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盗采改善环境 还清水河一江清水

来宾日报 2016-09-30 00:00 大字


北之江(俗称清水河)自西北向东南纵贯兴宾区七洞乡全境,经良塘乡到华侨农场流入红水河。清水河是来宾市实施“引水入城”项目的主要河流及来宾市的备用水源之一。北之江七洞乡河段因遭沿河疯狂盗采大理石及大量废水、废渣直接排放,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已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兴宾区代表团梁修田等10位代表联名提交《关于要求综合治理北之江源头矿山、石材厂非法生产经营的议案》。该议案指出,现七洞乡境内有非法大理石加工厂24家,这些厂房多数位于北之江两岸,切割石材产生的大量废水、废渣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中,把整段河流污染成乳白色。“清水河原本的清澈见底不见了,沿途的好风光如今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议案中提到,多年来,市、区、乡三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北之江的环境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整治打击力度不够,不法业主强力阻挠,导致整治效果不明显,非法加工、非法采石、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梁修田等代表建议:1.尽快制订出台《北之江水域资源保护条例》等水环境保护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使北之江治理污染工作有法可依;同时成立北之江水环境治理的专门机构,由市政府牵头,明确落实各个单位的职责和任务。2.对于非法采石加工企业采取“变堵为疏”的办法,建议成立七洞石材加工园区,规范采石和石材加工行为;综合执法局和国土部门要加大巡逻和打击力度,对非法采石的行为及企业主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力。3.规范用电行为。拉闸停电要得到有效落实,切断非法加工厂采石场赖以生存的条件,对非法供电行为进行问责。

“如果缺少一江清水,就谈不上打造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梁修田认为,对北之江的综合治理,当前应以“***”为契机,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区政府的扶贫项目资金投入,修复和改善北之江原有的生态环境,还清水河一江清水。■晚刊记者 吴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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