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民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大众日报 2015-06-02 00:23 大字

□记者尹彤

通讯员赵修婷报道

本报邹城讯近年来,邹城市局刑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要求,逐步健全完善与法制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无缝链接,共同构建起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体系、以审判为中心的审核体系,民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升。2014年以来,刑侦主要业务指标在全市公安机关名列第一。刑侦大队被公安部命名为2014年度“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刑侦大队承担了全局80%以上案件侦查任务,警力主要投入在对现案的侦查和现行的抓捕上,很难抽出精力组织对案件长线经营,深挖余罪,扩大战果。实行“两统一”机制后,大队与局法制大队建立分工配合协作机制,在提捕、移诉前积极向法制案审人员介绍案情,梳理证据,通过对各条线索的思考甄别、筛查分析,从中发现隐案、积案。

2014年4月28日10时许,香城镇东洪洋村村民吕某某报警称:25日16时许,其妻子韩某某失踪。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对案件进行初查,经走访附近群众,分析视频监控发现,韩某某进入顾某某的修车部后失踪,同时修车部老板顾某某失踪,经勘察确定顾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30日12时05分,专案组民警在香城镇王村街将犯罪嫌疑人顾某某抓获归案。此时,法制部门立即介入,对收集证据、办案程序等进行指导,保证了所有证据在第一时间获取。经审理顾某某见色起意欲强奸受害人韩某某,在遭到受害人的强烈反抗后,顾某某持铁棍将受害人砸死。此案成功告破,刑侦法制密切配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实行“两统一”以来,刑侦大队将所有案卷交法制大队统一审核,完备法律文书。对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案件定性处理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主动邀请局法制民警提前介入,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案时间,加快诉讼进程。在破获“2013·7·8”李鲁刚杀人抛尸案过程中,刑侦大队及时总结侦破经验和教训,分析案件特点,变一案的教训为今后侦破类似案件的财富,为提高大要案侦破率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针对案审民警指出的突出执法问题,刑侦大队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还主动邀请检、法从事刑事案件起诉、审判的专家进行讲解授课,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个案专题会商等形式,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标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既避免了过去办案部门自己对自己监督,又使法制部门能够全面的了解案件事实,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种执法问题。避免执法瑕疵,避免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出现,切实提高了打击刑事犯罪的质量和效能。

新闻推荐

孟子故里建成“15~20”分钟文化服务圈

4月29日,“光影邹鲁·同尚和合”国际影像文化周在邹城举行。(资料图)□本报记者张誉耀本报通讯员张长青盛超胡恩姣丝绢烙画、潘氏剪纸、软弓京胡,这些平日里不...

邹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邹城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