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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严查社保重复参保

济宁晚报 2013-08-27 07:58 大字

本报邹城讯(通讯员邹文)为保障社会基金安全,邹城市全面开展了重复参保人员清理工作,对重复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进行核实追查。截至目前,共查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03人,停发待遇203人。

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社保参保人员只能参加一种社会养老保险,不可重复参保,不可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增强了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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