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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启动 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济宁晚报 2012-07-05 08:22 大字

本报泗水讯(通讯员尤明文孔令桥)近日,泗水县召开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会议,全面启动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居民除了住院、门诊看大病时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到门诊看小病、常见病也可以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部分费用。

据了解,本次门诊统筹适用于全县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金筹集是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筹集。参保人员在县泗河街道卫生院等5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签署协议,发生的除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意外疾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报销制度。其中单次门诊个人负担30元,3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门诊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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