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本报讯(记者 吕霞)5月12日,省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分别是:
1. 永昌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有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10月,永昌县委党校徐有略等人顶风违纪,以培训为名带家属赴大连、张家界等地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徐有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免去常务副校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省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徐志龙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徐志龙任省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私自购置办公家具,计6180元。徐志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威市爱卫办原主任周怀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周怀智在厦门参加会议后,参加旅游团在厦门鼓浪屿等地旅游,并在旅行社以单位会务费名义开具发票公款报销。周怀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予以追缴。
4. 白银市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白银市疾控中心多次违规发放补助。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入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追缴。
5.嘉峪关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畜牧兽医科科长牛吉胜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津补贴问题。牛吉胜安排本单位财务人员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牛吉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6.静宁县委老干部工作局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静宁县委老干部工作局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费、报销个人电话费。该局局长张玉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副局长席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7.临洮县漫洼初级中学校长杨福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杨福军安排财务人员设立“小金库”,用于学校招待费等支出。杨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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