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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柯村镇一农民质疑县供电公司商业用电比例认定不透明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08-02 08:29 大字

■ 本报记者胡明兵

农村很多小商户的经营门店和住宅连在一起,俗称 “前店后屋”,“店”“屋”用电分属商业用电和居民用电性质,二者价格不同,如果共用一块电表,二者比例直接影响用户电费多少。近日,黟县柯村镇一农民老李就向记者反映了自己的疑惑。

老李在家里开了一个小商店,商店在前面,自己住在后面。商店不大,里面除了一盏电灯之外,没有别的电器。当地供电部门每月将他家总用电量的10%作为商业用电来收取电费,之前商业用电是八角多钱一度,最近降到七角多,而居民用电电价是五角多钱一度,每度电要多出两角多钱。

现在正值夏季用电高峰期,家里的冰箱、彩电、空调、电风扇一起上阵,用电量很大,每个月可能要用几百度电,按照10%来计算,那就是几十度商业用电,要多交不少电费。为此,老李多次提出另装一个电表,可供电部门就是不同意。老李不知道这10%的比例是怎么测算出来的,他认为自家实际商业用电量要远远低于月用电总量的10%。

7月28日,记者将情况反映至黟县供电公司营销部,该部一高姓工作人员说,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式是分别装电表,但有的“前店后屋”商户不具备独立装电表条件,只能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商业用电量。确定商业用电比例,是根据家里电器总功率和店里电器功率比例,再结合其他因素计算出来的。而这一计算结果也经过店主签字同意了,如果店主对此有异议可以提出,他们会上门解决。

而老李则告诉记者,“不签字不行啊,不签供电所就不给我供电。 ”高姓工作人员则认为不存在这种胁迫情况,用户签名都是自愿的。

老李认为,即便不安装电表,也应该根据事实情况,重新确定比例,让他心服口服。他想知道,这个10%用电比例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对此,高姓工作人员表示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根据现有材料和老李家的实际情况,确定用电比例,让老李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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