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一出纳挪用公款主动投案获缓刑

黄山晨刊 2015-10-30 15:16 大字

近日,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挪用公款案件,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孔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孔某在该县清运保洁大队担任出纳期间,负责收取相关单位垃圾清运费,采取收入不及时入账的方式,先后16次共将476800元存入银行个人账户、购买理财产品和基金或供本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共获利4113.48元。案发前被挪用的公款已全部归还入账。后被告人孔某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作为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被告人自首及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 倩·

新闻推荐

黟县法院构建“立体”廉政监督网

黟县法院注重内外监督,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着力构筑立体防线,确保队伍纯洁。该院注重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在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黟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黟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