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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为黟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黄山日报 2011-07-01 22:29 大字

全院法官进行公正廉洁执法宣誓。舒兴信/摄 黟县法院组织党员法官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董彦峰/摄 黟县法院被省委组织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先进法院”。(中间为院王海艳院长) 黟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看执行。舒兴信/摄 黟县法院组织法官送法下乡。舒兴信/摄 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审判。舒兴信/摄成绩离不开艰辛的汗水,荣誉离不开拼搏的心血。长期以来,黟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团结一心,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攻坚克难,奋力超越,创先争优,硕果累累。 

黟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文达在接受人民法院报记者采访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近年来,黟县农民收人增幅位居安徽全省前列,许多方面均创历年最好水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崭新平台,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人民法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息息相关的,黟县法院人员虽少,但法官们都很敬业,县委对法院工作很满意,人民群众也满意。 

发扬传统树形象 

走进黟县人民法院荣誉室,各种奖牌、奖状琳琅满目。2008-2010年度省委组织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颁发的“全省先进法院”奖牌熠熠闪光。这是该院第4次获得这项殊荣。 

至今年6月上旬,黟县人民法院从1973年恢复建制38年来,全院干警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用实际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华章。 

从在县委大院的几间平房,到公检法司同在政法大楼,以及96年自立门户,直到2006年审判综合楼的竣工投人使用,标志着黟县10万人民心中公平公正的法律有了一个具体的形象参照。在三十余年法院的风雨历程中,无论办公条件是多么简陋,还是现代化办公设备齐全,黟县法院服务大局、勤政廉洁、艰苦奋斗、司法为民的优良传统一直在不断地传承和弘扬。 

多少年来,每年春节后黟县法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院长与副院长、分管院长与各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历任院长带出的队伍都没出事,决不能在我任职期间出问题。”现任院长王海艳不敢有丝毫松懈。 

廉洁公正司法一直是黟县法院树立的良好社会形象,也是该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近五年来,黟县法院从建立完善公正司法制度和机制人手,通过认真抓好“一岗双责”,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深人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在审判、执行等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强化对法院权力行使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等举措,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队伍管理制度以及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制度共计50余项,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形成了一整套制度管理、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实现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全院共有9个集体和24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黄山市先进工作者、省(市、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坚定信念强服务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是法院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的最大最重要的经验,是法院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根本保证。”黟县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作出的郑重承诺。 

近年来,黟县法院以深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良传统,立足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提高执法为民的水平。 

高高悬挂的国徽,下面是“黟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横幅,整齐的座椅上摆放着醒目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标牌,端坐着着装规范的法官,看似简陋的场景,却充满着法庭的庄重和法律的威严。在山区农村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时常可以看到黟县法院法官的身影。他们在办案中,时刻铭记人民法官为人民,坚持走群众路线,特别对农村中发生的相邻权、物权保护等纠纷,坚持带案下乡,深人现场,找准妥善解决争议切人点,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年均下乡就地办案百余次。并以案施教、法治宣传,达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处理一起案件,解决普遍问题”的良好社会效果。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持‘三个至上\’,遵守‘五个严禁\’,恪守职业道德,秉持司法良知,严守行为规范,维护法官荣誉;公正廉洁司法,绝不徇私舞弊,绝不贪赃枉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努力奋斗!”这是黟县法院法官誓言。向社会公开执法办案公正承诺、便民利民措施承诺、纪律作风守则承诺,甘当“平民法官”,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调查事实,用群众明白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这是每一位法官孜孜追求的目标。2007年以来,在新一届院党组的带领下,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185件,无一错案发生;坚持落实“调解优先”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院每年民事案件平均调解率达70%以上;牢固树立能动执行理念,认真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每年案件执行率保持在80%以上,为黟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执法为民求实效 

“我真没想到今天就能拿到钱,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原告数着8千余元赔偿款并不停地表达着谢意中,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不到一个小时内便调解成功并当庭清结。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归功于承办法官在开庭之前的“电话调解”。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车辆并未投保且在邻县偏僻农村、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以及原告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的实际状况后,通过十余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前期工作细致到位,终使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自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黟县法院始终坚持将主题教育活动与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把解民忧、惠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新方式、新方法,落实亲民、利民、便民举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5月底,该院所审结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为95%,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4%。 

一杯热茶、一把座椅、一张笑脸、一句问候,这是黟县法院在接待当事人时推行首问负责制所做的。在省级“文明接访室”的基石上,该院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司法救助制度,坚持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困难家庭、农民工、伤残和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起诉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保障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都能打得起官司。2007年以来共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累计39余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执行和信访救助8万余元。 

2009年6月,黟县一重点工程因承建方的突然停工,致使近千万元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无从着落,合法利益不能如期实现。该院党组在立案后即成立了专案组,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以及相关部门大力协助下,通过先后近40余人次的干警七赴浙沪进行查询、冻结、划扣等有效工作,2010年12月13日成功将承建公司所拖欠的700余万全部执行完毕。 

一个个纠纷被化解,一份份期待被实现。2007年6月15日,集中发放龙池湾大酒店工程的180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130余万元;2008年3月12日,集中发放130户茧农被拖欠的近27万元茧款;2009年3月13日,集中发放40名农民工及材料商被拖欠工资及建筑工程款123余万元…… 

在审判任务持续加重、疑难案件不断增多、维稳压力日益增大的形势下,黟县法院依然呈现出案件审(执)结率、调撤率以及实际执结率、实际到位率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并圆满审执结了一大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当事人自发送来了一面面“公正执法,为民解忧”、“秉公执法”的锦旗,由衷地表达对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谢意。正如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艳常告诫每一位法官:“大家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亲情账,不能因小利而丢失自己的名节前途。要对得住头上的国徽对得住自己和亲人。为社会提供司法服务是自己的天职,转型期的社会矛盾不少,要赢得公平慰苍生!”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每一项成绩只代表过去,每上一级台阶就是一个新的起点!如今,黟县人民法院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正以饱满的热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续写新时期执法为民、弘扬正气、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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