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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明白账”花“放心钱”宏村镇“阳光村务”管出廉洁“村官”

黄山日报 2010-08-25 17:56 大字

本报讯 黟县宏村镇以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让村干部报“明白账”花“放心钱”,管理出一批清廉务实的好“村官”。

“买只笔、纸都要报账,对村干部也是一种促进,一种关心。报过以后,心里还放心一点……”宏村村书记宋纯忠告诉笔者。每月初,村里都会准时把前一个月村里重大事务和账目在村公开栏里向村民公开。每项政策执行历历在目、笔笔往来账目清清楚楚。

正是因为逐笔账目都公开了,老百姓心里才没有疑问,村干部干事有劲头,也敢放心的去干事。李灶生是宏村镇龙江村村两委成员,多年来,一直搞一些小的工程承包。以前承包自己村里的工程时,尽管是合法承包,但他心里还总是七上八下的,不敢放心大胆的去做。推行“阳光村务工程”后,工程的总造价、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每笔都公开,李灶生也敢放开手脚去干了。

宏村镇自实行“阳光村务工程”工作以来,全镇13个村,通过集体“三资”清理及规范管理工作,让村干部报“明白账”花“放心钱”。镇长王平告诉笔者:推行阳光村务工程之后,村组干部干事积极性更高了,因为所有的事务都是按照规范程序在操作,都是得到老百姓决议认可的,整个过程也得到老百姓监督,所以他们在干事当中就更加积极主动。

此外,该镇还把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落实在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上,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等制度,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进一步健全村务管理制度,探索村民“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方式,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把这些村官们干的每件事都置于老百姓的监督下,完全的公开透明,干群关系也更加和谐,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田海英 孙冬梅 卢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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