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两男子行车避让引发争执一拳打掉二十万元还获刑

黄山晨刊 2018-09-06 08:23 大字

□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歙县33岁的驾驶员王某峰驾车和他人因避让问题起了争执,其转身欲离开时,被对方从身后推搡,结果恼怒不已的他用左手打了对方右侧头部一下,没想到却因此摊上大事,不但赔了20万元,还被判了刑。近日,徽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2017年6月18日9时10分许,男子王某峰与李某在徽州区黄山路皖机二村门口,因行车避让问题发生争吵、相互推搡。后王某峰转身准备驾车离开,孰料李某再次从身后推王某峰,结果王某峰转身用左手击打了李某右侧头部一下,结果李某当即倒地不起,致李某头部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颅内出血并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经徽州区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所受损伤属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峰立即报警并呼叫救护车前往救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某峰家属就此支付李某医疗费等各项赔偿款共计20万元整,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鉴于王某峰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加之王某峰已全部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庭审中,王某峰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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