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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获刑不思悔改无证驾驶汽车遭到重罚

皖江晚报 2015-12-10 15:33 大字

本报消息记者赵天彪报道昔日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今日又无证驾驶车辆。12月9日,记者从黄山市徽州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执勤民警就查获这样一名胆大妄为的交通违法人。

据悉,12月7日11时5分左右,黄山市徽州区交警大队在215省道路段开展交通专项治理中,一辆号牌为皖JJ8X**的小型汽车由歙县方向往屯溪方向行驶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交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叶某并未取得汽车驾驶证,经查,叶某于2010年因交通肇事罪被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摩托车驾驶证同时被吊销。当天,叶某又抱着侥幸心理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此,执勤民警给予叶某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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