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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红菜花香丰源杨柳绿两岸是农历二月二的前一天

安徽法制报 2015-03-27 19:51 大字

桃花红,菜花香,丰源杨柳绿两岸……

3月20日,是农历二月二的前一天。黄山市歙县人民法院的叶法官接到许村镇金村一件要求返还承包田的案件。叶法官在农村长大,知道过了二月二,春耕就开始了。为了不误农时,他马上通知双方当事人三天后开庭。

3月23日上午,叶法官早早地等在该院的第四法庭门前。因为,昨晚他接到了案件被告的一条短信,了解到案件的解决不仅关乎农时,还关乎案件许氏一家人的和睦。短信说,原被告家兄弟姐妹一共6人,长子入赘他村,家里的田地都是老父亲给5兄妹张罗调整,结婚一个,分田立户一个,根本没有纠纷,老二媳妇打官司打凉了兄弟姐妹的心,大家一致请求要出庭作证。果然,两个当事人的案件,来了一群人,法庭的旁听席挤得满满当当。 8点30分,庭审准时开始。

原告黄某的陈述有些凄苦,她说:丈夫排行老二,1993年承包了后山充的0.15亩水田;2000年丈夫不幸去世,她出门务工,将该田交给了小叔耕种;2006年,她不想出门了,要求小叔返还水田,但遭到了拒绝;无依无靠的她受到了家庭的排挤,遂诉至法院维权。但被告小叔子另有说法,答辩称:嫂子有心计,我父亲在时她不要这块田,前年父亲去世了,她就开始烦了。父亲处理生产资料很公正,家里一直和和气气。嫂子六亩坵的0.4亩,不在哥嫂承包证上,但一直由她耕种,争议的0.15亩也是父亲调整给我的。如果嫂子真的想要回0.15亩,就必须将0.4亩还给我们。被告答辩后,旁听席躁动起来。叶法官当机立断,宣布休庭,改为庭外调解。“我不管,桥归桥路归路,我有承包证,是我的就应该还!”原告表明她打官司的态度。“他嫂,你的诉请,集体土地承包证有明确载明,法院肯定支持。但法院的支持,会破坏你们一大家子长期以来的和谐,否定你们共同尊敬的老父亲生前为大家所做的安排。 ”叶法官面向原告,“我们不能解决一个纠纷,为另一个纠纷埋下隐患。 ”原告还是坚持说:“0.4亩我种了这么多年,也是我的。”叶法官拿出被告老父亲的承包证,让原告看:“0.4亩在你公公的名下,为人处事要一碗水端平,如果你坚持以承包证否定他老人家,那么你将成为众矢之的的。我的意思,你应该懂的。 ”原告沉默了。

让书记员整理好协议笔录,叶法官向大家宣读,“一,被告返还原告后山充0.15亩水田;二,原告现耕种的六亩坵0.4亩,由兄妹5人平分……”兄弟姐妹都在笔录上签字。正当大家为田的分割和交付问题议论纷纷时,叶法官已经调整好了下午的工作,他微笑着告诉大家,下午另一案件庭审后,他将到金村邀请村干部一起,打桩分田。

下午4点50分,叶法官挥下第一锄,将定界的0.15亩水田交付原告。 5点10分,叶法官来到六亩坵。 0.4亩的水田形状并不规则,如何平均分割的问题难住了大家。思考了片刻,叶法官提议:“在大家的监督下,我将水田分成五份,然后按照我们的习俗,抽阄决定。 ”建议得到在场当事人和干群的一致认同。接着,叶法官为水田定桩分块,书记员裁纸做阄。嫂子与小叔、小姑围着法官,依次抽阄,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返程,叶法官透过车窗,望见夜幕降临下的金村格外美丽,金色的斑斓云彩,金色的片片油菜。

·叶国强江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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