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合理吗?歙县人社局:协商补偿事宜或诉讼维权
1月8日,市民江先生通过本刊QQ咨询:我是歙县黄山美达电器有限公司的职工,在职12年。在我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下,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单方面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800元一年的标准补偿我12年。本人2013年月平均工资有2000元左右,请问公司按800元一年进行补偿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
歙县人社局答复: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按照劳动者被辞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进行经济补偿;若解除劳动关系是由劳动者提出,或劳动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司开除,劳动者不能享受经济补偿。江先生可先与黄山美达电器有限公司协商补偿事宜,若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
·见习记者 钟伟 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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