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低保五保保障标准提高
近日,记者从歙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该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保障和低收入家庭认定新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了解,新标准执行后,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月人均320元提高到360元,增长12.5%。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年人均1560元提高到1800元,增长15.4%。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现行年人均1920元提高到2160元,增长12.5%;集中供养由现行年人均3000元提高到3300元,增长10%。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现行月人均550元提高到620元,增长12.7%。
·孙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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