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

安徽法制报 2019-01-25 10:36 大字

本报讯 1 月 22 日上午,由休宁县人 民检察院依法提起 公诉的胡某某、江某

某、汪某某等 25 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休宁县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某自刑满释放后,为获取非 法利益,先后邀集被告人江某某、汪某某、程某某等人,不 断壮大势力,逐渐形成了以胡某某为首要分子,江某某、汪 某某、程某某等人为骨干人员,涉及人数达 20 余人的恶势 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冲击赌场、强拿硬要等暴力方 式树立非法权威,相继实施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 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休宁县人民法院 一审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

判处首要分子胡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其他24 名被告人分别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全 面履行职能,第一时间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建立 健全案件台账、情况报告、案件协调配合与业务交流等工 作机制,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斗 争在检察环节的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 全。截至目前,该院已受理审查逮捕涉恶犯罪案件18 件55 人,批准逮捕 52 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 6 件 77 人,依法提起公诉5 件69 人。 (记者 袁中锋)

新闻推荐

从深山走出

程桂先从深山里走出来,距今已七十多年。对家乡的眷恋,对长辈的怀念,始终铭刻在我心中。如今耄耋年岁的我,总想把童年...

休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休宁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