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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为民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公安工作之中——记休宁县公安局东临溪派出所所长汪永红

黄山日报 2013-04-03 14:19 大字

汪永红,一位70后警察,自2009年任休宁县公安局东临溪派出所所长以来,带领全所民警尽职尽责,务实奉献,一心为民,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东临溪派出所成功创建全省二级公安派出所,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两次,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汪永红本人多次受到县公安局嘉奖,先后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5年被市公安局评为“百日破案会战”先进个人,2006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卷烟打假先进个人,2012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优秀政法干警”称号,得到辖区群众的普遍认可。

廉洁公正锤炼打造一支放心公安警队

派出所是人民身边的基层公安,警队人员执法不规范、不廉洁,就会失去公安工作的公信力。汪所长从执法规范化建设入手,做到执法办案同队伍管理相结合,通过“三抓三促”,队伍的纯洁性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抓监督促执法公正。在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受(立)案、行政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审批时均做到办案民警、法制员和所长“联审”。案件办结后,所长还不定时对被处罚人、受害人进行回访监督,促进了案件办理合法公正。

抓素质促执法水平。针对所内新警比例较高,专业不强这一特点,在日常队伍管理中,加强他们对四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每月所里还对新警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在所务会上进行点评分析。通过日积月累,民警的办案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都得到很大提高。

抓廉洁促执法形象。在日常队伍管理中,始终把廉洁教育放在首位,并融入到执法办案过程中,对一些说情送礼的,做到所长、当事人、办案民警三方一起,向当事人耐心解释并婉言谢绝,此举不但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而且能让民警放心办案,最终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创新管理探索实践一套为民服务机制

汪永红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创新管理、服务为民”的理念,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在社会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农村治安防范、便民利民措施等方面,结合辖区实际,摸索出五种社会管理模式和为民服务方法。

一是创新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为改变辖区过去纸质报送底数不清、信息不灵、报送不及时等局面,汪永红带领责任区民警经常夜间入户走访调查,率先在全市农村派出所实现农村出租房屋旅店式信息化管理,彻底改变了历年来辖区出租房混乱无序的局面。

二是实行村级计生助理员兼任人口协管员制度。2011年3月份,在辖区一镇两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辖区22个行政村,选定聘请了34名计生助理员来兼任派出所人口协管员。警务室民警每月末参与乡镇计生例会,在例会上收取上月人口协管员采集的“两个实有”信息表,并发放下个月采集表,同时为村民代理各项户籍业务。该制度运行,大大方便了辖区群众,促进了乡镇计生工作,又为公安工作提供了鲜活的信息,夯实了治安基础。

三是推行新型警民联系卡。为了更好地宣传法律法规,将日常农村防范常识进行提炼,设计出新型警民联系卡,并在背面添加警方温馨提示,充分利用下村工作时间,发放新式警民联系卡8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解决法律诉讼10余起,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第7期《派出所工作》宣传报道了东临溪派出所新型警民联系卡防范工作经验。

四是加强站点式警务宣传。为提高农村群防群治工作,他在实践中摸索,以警务室为载体,在各村委会或交通要道农家小店建立警务宣传站点52个,将公安户籍业务、治安防范常识进行上墙公布,大大方便了村民办理户籍业务,提高了他们的防范意识并取得良好成效。

五是实施矛盾纠纷两级化解的目标。为切实解决派出所出警难、矛盾纠纷化解难这一问题,东临溪派出所会同东临溪镇党委、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临溪镇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职责,年终对各行政村考核时由派出所对各行政村进行量化打分。通过实践,不但提高了村级干部矛盾纠纷的处理能力,而且融洽了综治、司法、法庭等部门的联调机制,初步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问题解决在基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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