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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公安局落实“一岗双责”成效显著

黄山日报 2011-08-29 16:02 大字

今年以来,休宁县公安局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和公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廉洁从警教育,细化责任,严格考核,严肃追责,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从目前考核情况看,县公安局大部分工作在县、市均处在第一方阵,为各项公安保卫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该局党委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任务逐一分解到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责任单位以及协同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间、任务和要求。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局绩效考核范畴,进行月考核、月公布,每半年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督察、现场整改。在开展队伍专项整治工作上,实行局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的由部门负责人和责任领导,向党委作出说明,接受问责。

廉政承诺,自我约束。该局推行《领导班子廉政承诺制》,并将县局主要领导的廉政承诺书在县局网站进行公布,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力。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在年初与县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县局在抓“一岗双责”落实上,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对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加以指导。同时,对干部任免、工作调动实行局领导廉政谈话制度。通过上述承诺、谈话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的自我约束力,进一步加强了公安队伍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今年以来,全局共签订《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书》8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9人,“一岗双责”谈话21人次,任职和工作调整谈话26人次。

述职述廉,推进工作。自2009年起,该局推行党委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制度,并把是否做到廉洁从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根据市、县局绩效考核成绩,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半年述职述廉,通过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通过述职述廉的方式,既总结了半年工作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又从中查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强化督察,实行问责。今年以来,该局创新性提出“四比四创”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县局党委在加强教育的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民警在工作和组织纪律上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上半年,县局纪检、法制等部门围绕中心、围绕重点开展检查督察28次,发督察通报12期,运用考核结果,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的7名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促进了队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锐气。

·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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