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均衡量刑规范裁量休宁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日前,休宁县检察院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对该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行视察和指导。
人大代表们认真听取了有关量刑规范化改革探索与实践的工作汇报,对休宁检察院积极探索量刑建议制度予以高度肯定,并与干警围绕检察机关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更好发挥监督作用以及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之后,市人大代表旁听了被告人黄某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在法庭上,公诉人指出,被告人黄某系累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人3—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合议庭合议,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3年2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被告人黄某表示服判。市人大代表还与公诉人和法官就量刑规范化改革相关事宜开展了座谈。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和努力,该院已逐渐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量刑建议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工作成效也越来越显著,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明确了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二是规范量刑建议的途径;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量刑建议案件判决结果的监督。
2010年10月1日,中央五部委《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最高法《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正式试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制度也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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