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村民享受新农合“二次补偿”
截至10月底,经过测算和公示,祁门县已有104位参合农民享受到了“二次补偿”。今年9月,祁门县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补偿实施方案,按照每年度每参合人口10元的标准,从2013年度新农合统筹资金中提取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用于支付新农合大病保险合乎规定的可补偿费用,即大病“二次补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胡新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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