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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导游辱骂游客被“吊证”旅行社停业整顿;回应: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5-05-05 09:52 大字

[摘要]旅行社停业整顿;回应: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据《京华时报》5月4日报道 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录制视频时间为4月12日。视频中,女导游嫌游客购物少破口大骂,“你可不可以为良知买单?如果你连一点点良知都没有,会遭报应的! ”,录像时长5分钟左右。

涉事旅行社已道歉并赔偿

云南女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曝光后,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立即调查,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昨天,云南旅游委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据通报,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和昆明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联合调查,相关视频曝光的情况属实。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陈春艳。该导游于4月4日经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昆明、大理、丽江段的带团任务。4月12日,该导游带团由丽江返回昆明,赴西双版纳前,于上午11时许,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该导游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录像时长5分钟左右。事后,经部分游客向相关组团社及地接社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反映后,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游客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500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规定,拟对陈春艳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另外,经调查,风华旅行社还存在涉嫌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情形,“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同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正向涉事导游及旅行社发出听证告知书,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当时我真的很冲动,不管怎样我确实不应该骂人。 ”这是“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辱骂游客视频曝光后,她随即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交流中她一直未曾抬起头来,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么严重。

骂人当然不对,但陈春艳表示她也有不少 “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说,视频中展示的只是当时发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恼。

陈春艳告诉记者,当天所带的团是一个“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 “我是按合同来带团的。在回昆明途中,按合同要进几个购物店。这引起了部分游客的不满,说导游黑心,还骂我讽刺我。本来是要一直带他们去西双版纳的,因此就没有再跟了。 ”

绝大部分导游没底薪没保险

“淡季有的导游一个月没有一个团,就没有一分钱收入。”安徽黄山市导游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导游胡惠萍介绍,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还有导游告诉记者,90%多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

胡惠萍介绍,以国内旅行团为例,黄山带团薪资约200元一天,平均下来导游一个月带3到4个团,“年收入大概一万五到两万块钱”。过去购物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旅游法》出台之后,这一块的收入几乎全被砍掉,但基本工资、薪酬底线几乎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除了工资低,缺乏基本的保障,也是让许多人离开这个行业的原因。旅游大巴侧翻、肢体矛盾冲突等频发,导游渐成高危职业,然而,相关保险制度却并没有跟上。

张家界导游蔡妮娅认为,这是一份没有安全感的高危职业。 “现在导游在工作过程中出了事,基本是靠行业协会募捐,没有什么人保护我们。”

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行业内一些大型旅游企业会给导游提供基本的意外伤害保险,但小公司导游、兼职导游等群体大多缺乏基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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