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法院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工作
黄山讯 为解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健全处置涉案财物的程序与制度。
该院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涉案财物的具体管理部门,实行归口管理;指定专人统一保管涉案财物,并专门制作《分类处理表》,对涉案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实行分类保管,做到一案一账、账实相符;完善涉案财物的审前返还程序,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合法财物,通知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法院办理返还手续,并将相关凭证附卷备查。 (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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