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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河畔满眼春——徽州区创新普法形式树立“依法治区”良好风气

安徽法制报 2015-04-22 19:47 大字

[摘要]徽州区创新普法形式树立“依法治区”良好风气

□陶鑫 姚文学

阳春三月,百花吐艳,走进黄山市徽州区,古老的文峰塔下,一条宽阔的丰乐河悠悠穿境而过,两岸的树木,生机勃勃,绿色葱茏,呈现一派如画的迷人景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六五”普法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带领下,在市司法局的关怀指导下,徽州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将依法治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稳步推进法治进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沿着“普治并举,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的明确工作思路,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等多项荣誉,形成又一道“依法治区”的亮丽风景线。

结合区情实际,丰富多彩开展法律宣传

区依法治区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单位也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不断创新普法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在发挥传统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资源,如手机短信、电视栏目(徽州新闻、生活一周刊)、政府网页(政策解读栏目)、徽州手机报(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专题)、安徽先锋网短信平台等普及法律知识。手机报现已编发700多期,普法内容涉及农、林、水、环保、民生工程等多方面内容。

创新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一是开展“法制电影进村居”活动。2011年以来,区司法局和文广新局结合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搭车普法,将农村普法栏目剧和公益电影一同播放,内容涉及《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实现了法治电影村村播。二是结合“六五”普法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以及便民联系卡。三是开展“庭所共建”、“乡村法官”活动。 2012年区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无讼乡镇”、“无讼乡村”、“无讼社区”活动,推出了“乡村法官”包片联系机制,在各乡镇、街道办先后设立了“法官工作室”,法庭与司法所建立“庭所共建”机制,加强非诉调解和诉前调解,将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四是开展“巡回法庭进村居”活动。区法院先后在西溪南、呈坎镇设立了2个“巡回审判点”,将一些在农村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安排到农村村民居住地开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力求“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效果。五是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区司法局在徽州人家社区设置“律师咨询处”,以“坐堂问诊”、“上门走访”、“电话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定期与社区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创新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一是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区司法局和教育局共同出资购买了700本“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开展送读本进校园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六五”普法以来,全区各校共举办法制报告会、讲座100余场次,参加师生30000余人次,印发普法宣传单10000多份,普法黑板报200多期次,普法图片展60余次。三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采用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墙报、黑板报、创作法制书画作品、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演讲比赛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岩寺小学长期利用校园“红领巾广播站”普及法律知识。四是在各乡镇建立了“闲散青少年教育基地”。西溪南派出所通过整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力量,建立了“治安保姆”管扶机制,重点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身心健康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安保姆”社会管理新模式得到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优秀工作项目”,并在全省推广。

创新开展“法律进景区景点”活动。区旅委会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规范旅游从业人员行为,引导呈坎旅游有限公司、潜口民宅(清园)、唐模旅游景区景点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唐模旅游有限公司会同唐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旅游公司办公楼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接受各地旅客咨询和投诉,及时化解景区发生的矛盾纠纷,受到广大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好评。潜口镇举办农家乐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家乐接待质量。

充分履行职能,多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

几年来,徽州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一系列文件精神,着力规范执法行为,扎实推进各项措施顺利开展。

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是省厅2014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厅要求,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村(社区)有人管、有人抓,推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工作社会化,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去年5月底,全区所有村(社区)已全部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工站。同年6月底,由区司法局统一印制的村级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全部发放到位并使用。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一是实行周闻其声、月见其人的管理制度,做到每周一个电话,每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从去年开始,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到司法所报到刷卡一次。二是定期开展等级评定和等级管理。根据社区矫正人员表现情况、罪错性质进行等级考核评议,实行等级管理,新入矫人员三个月内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半月书面思想汇报一次,凡属新入矫人员和评定为严格管理等级的矫正人员,由区社区矫正中心统一实行定位管理,签订手机定位承诺书,严管期满后,根据具体表现情况,经考察评估后对管理等级予以维持或调整,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外出人员严格实行有区别的外出审批制度,实施人性化管理工作模式。确保人员监管到位,措施到位,改造到位。

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解决矫正对象就业难题。区司法局联合区人社局举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电工实用技术培训班。35名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本次培训。培训主要针对创业理念和家庭用电工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培训特邀市技工学校技师和创业培训讲师授课,内容突出理论和实践的教学。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课时,经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区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04人,其中,新增社区矫正对象42人,期满解矫30人,现在册人员70人,其中:管制犯4人、缓刑犯65人、假释犯1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发生。共对10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分别给予警告,收监执行4人。接受法院、监狱委托社区影响评估调查27起,采信率达98%。

强化窗口建设,扩大范围开展法律援助

为了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徽州区不断扩大援助范围,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自2014年起,增加了农民工维权、工伤等5类代理事项。

从“五个一”做足功课,加强作风建设,擦亮法律援助窗口。一是建立联系点。徽州区司法局局长亲自分管法律援助中心并联系富溪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完成“黄山市市级示范法律援助示范站(点)”的创建工作;二是开展调研。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做好服务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徽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分管领导郑德钧局长和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徽州区岩寺镇富山村村民委员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与村民面对面座谈,并发放法律援助情况调查问卷40余份,通过座谈及问卷形式,了解掌握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具体需求,广泛听取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法律援助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改进方向;三是召开座谈会。为了更好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合。徽州区司法局邀请了部分政府领导、政府单位负责人、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讨论交流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四是剖析典型法援案例。在2014年度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选取了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徽州分所刘道生律师办理的蒋宏凯故意伤害罪一案,并对该案组织了旁听庭审评议;五是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徽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区局分管领导、各法援工作站、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评查小组,区局从法援系统中法援中心、各工作站中抽取了民事诉讼2件,非诉8件共计10件案件,集中进行评查。

2014年,徽州区司法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5件,其中民事案件103件、刑事案件11件、行政案件1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专题会议

▲司法局长郑德钧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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