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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顶“黑帽子”戴得到底冤不冤?

安徽商报 2014-01-15 10:59 大字

合肥市民王军(化名)自称爱心人士,经常驾驶“爱心车”搭载路人。去年7月1日,王军搭载严先生去火车站。当车辆行驶到站前路时,恰逢合肥市运管处执法,王军被认定为非法营运,罚款3万元。王军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昨日,合肥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

运管处认定非法营运私家车被罚3万

去年7月1日下午,安庆市的严先生带着两个孩子和很多行李,站在明光路汽车站附近的路口上焦急万分。 “我要去火车站赶车”,严先生说,他等了约40分钟,“很多出租车一听我说去火车站,都不愿意去。 ”

焦急之中,严先生看到一辆私家车开过来,于是举手拦车。私家车靠了边,司机王军问严先生“去哪里? ”“去火车站,多少钱? ”“15元。 ”于是严先生上了车,坐到副驾驶位置。王军递来一张名片,写着“中国707免费私家车联系卡”,告诉严先生:“所有坐我车的人都不要钱”。严先生不解,王军说:“我这是爱心车。 ”

不久,车子行驶到站前路时,遇到合肥市运管处工作人员查处黑头车。严先生讲述了搭车的经过,执法人员摄了像。最终,执法人员认定王军从事非法营运,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

【焦点】

爱心车?黑头车?辩论很激烈

王军交了钱,取回了车。不过,他坚称自己是做好事,不收取车费,不构成非法营运。他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肥市运管处的行政处罚行为,但一审败诉。昨日,合肥市中院二审审理了此案。

●最初为何要价15元?

王军说,之所以会提出15元的价格,完全是一种策略。“如果我说不要钱,乘客会觉得是骗子,不愿意上车。等乘客上车,我再说是免费的。 ”而且,他认为,当天车辆并未行驶到终点,严先生也没有给钱,并不能证明是非法营运。运管处代理律师表示,现有证据足以说明双方曾有过价格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只有等到付钱后才能认定非法营运,只要双方有过价格约定,就可以认定。 ”

●多位乘客给钱咋解释?

二审中,王军特意找到乘客严先生,请他作为证人出庭。严先生还原了当天的乘车经过。王军还出具了7位曾经的乘客的证言,证明自己提供免费搭乘服务。运管处代理律师反驳称:“这些证据同时也证明,这些乘客最终还是给了钱”。对此,王军认为不是车费,而是赠予,“他们硬要塞给我钱,这是他们愿意的,我也没法阻止啊。 ”

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故事】

“顺风车”成全一段恋情

记者看到了王军的“爱心车”,车身张贴着“中国707免费私家车服务”字样。王军告诉记者,开“爱心车”是从2012年2月14日开始的。

去年4月的一天下午,汤小姐和朋友在黄山路附近等车去明发广场,一直没有等到出租车。恰好王军驾车路过,说自己是免费送人的。下车时,汤小姐还是塞给王军20元。这次乘车经历给汤小姐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后来,公司急用车,她都会联系王军。双方慢慢熟悉,走到了一起。昨日庭审中,汤小姐也来到法庭,出具了一份书面证言。

■新闻链接

类似事件不止一次

近年来,合肥市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非常大,在此过程中也有私家车主“喊冤”。

去年11月下旬,合肥市运管处瑶海运管所查处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黑头车”,依法予以暂扣。司机赵先生大喊冤枉,称自己当时只是停在路边打电话,未与乘客议价。目前,赵先生已申请行政复议。

去年12月13日,合肥市民韩先生在站前路送一对夫妻去旅游汽车站。刚抵达车站,运管处工作人员就上了车,拔下车钥匙,称韩先生涉嫌非法营运,将车扣押。目前,韩先生已提起行政复议。

记者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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