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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创建一流业绩的法警大队

黄山日报 2010-10-22 22:36 大字

省检察院法警总队总队长包来友视察屯溪区检察院警务区工作汪学军/摄近年来,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在上级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严治队”的方针,从严格教育、加强管理、强化训练入手,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履行法警工作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一、领导重视,增编扩警,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机构建设,调整人员结构。司法警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检察院面临社会矛盾日益纷繁复杂的形势下,对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发展,维护检察工作秩序和司法权威,司法警察发挥了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08年之前,屯溪区检察院法警大队仅有1名“光杆司令”,很难适应检察工作需要。院党组及时统一思想,把法警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开会专题研究法警建设工作,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于2008年4月正式组建成立了法警大队,且机构与反贪局、反渎局一样为副科建制。把法警大队扩充为6人,配备了专职法警队长,确定一名副检察长分管司法警察工作。6名法警平均年龄35岁,文化程度均为大专以上,4人为共产党员,其中3名为部队转业干部,6名法警年龄集中在28-40岁之间,6人均被授予司法警衔,其中1人为三级警督,2人为一级警司,2人为二级警司,1人为三级警司。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实有编制40人,在岗干警31人,其中检察员16人,助检员4人,书记员5人,法警6人。司法警察占全院在岗干警编制的19.4%,超过高检院要求的占总人员编制8%-12%的配备标准。

2.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配置。要争创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的司法警察大队,没有过硬的硬件建设(规范化的设施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等)是不行的,院党组决心不遗余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装备设施系统化、科技化、人性化。从2006年起着手筹建办案区,建立起了集指挥、协调、监视、监控于一体的指挥中心,以及讯问室、询问室、恳谈室、专用卫生间、休息室、法警备勤室、警械具存放室。安装了隐蔽探头、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使整个区域里的监控设施与指挥中心构成监控网络链结,形成整体互动。从办案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等有关人员进入办案区开始,就实行全程录音录像,所取得的资料既可作为出庭公诉的证据,也为当事人权利救济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把监控装入局域网,设置数据硬盘监控系统,主要办案区设置摄像头,对办案工作区及出入口进行24小时监控。检察长在自己电脑上就能清晰监控到办案工作区各个房间的活动情况,保证了办案安全。

在改善办公条件的同时,院里还挤出资金积极为法警队创造物质条件。近几年来,先后为法警队争取资金配备警车一辆、电脑12台、警棍6支、警绳6副、手拷6副、头盔6顶等,为法警队伍的快速出警、全面履职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增强了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的安全性和防卫能力。

二、健全制度,创新机制,确保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建设

1.建章立制,管理规范。屯溪区检察院注意找准法警工作的切入点,本着“用制度管人,用制度治事”的原则,从建章立制入手,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抓制度促管理,抓制度促发展,抓制度促成效。先后制定了《司法警察工作准则》、《法警工作职责》、《司法警察大队规章制度》等,要求法警熟记于心、规范于行、应用于案,作为法警学习、办案、管理基本依据。建立健全了档案柜和资料库,制定了《法警履行职责情况登记簿》、《警械(具)使用管理登记簿》、《警务值班登记表》、《法警出警情况登记本》等,使警务工作管理规范,秩序井然。为搞好警务保障,加强安全防范,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实行警务值班制度,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手机开机待命。负责警戒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期间,必须填写值班工作日志,并向下一班做好工作交接;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大队领导和分管检察长报告,从而有效增强了司法警察的工作责任心,避免了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失误。

2.严格执法,出色履职。屯溪区院法警大队在积极探索服务自侦办案模式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全程服务自侦办案。

一是参与办案,同步服务。对待每一个自侦案件安全隐患防范到位,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了一案一预案。在办案中,对首次接触嫌疑人进行严防。要求法警对每个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确定专人保管,杜绝了嫌疑人带入可能用于行凶、自杀、自残的刀具、锐器等物件。在讯问中掌握每个嫌疑人个体特点,针对传唤、押解、吃饭、休息、上厕所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对可能出现的嫌疑人发生的行凶、自杀、自残、脱逃等安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预测,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对身体不健康的嫌疑人,同时准备相关药品。遇到搜查犯罪嫌疑人住所时,要求法警必须对嫌疑人住宅、办公环境进行事前了解,对居住二楼以上的嫌疑人,执行前必须提前清理通道的砖头、棍棒等物品。在押解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保证2名以上法警将其夹在中间;上下楼梯,要求法警站在其下方靠近楼梯扶手的地方;到嫌疑人房间执行搜查任务时,要求法警站在窗、门口等封住其可能自杀、自伤或逃跑的地方,不给嫌疑人一丝自伤、自残、逃跑的机会。讯问前对办案区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逐一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审讯室内的设施正常,符合安全要求。讯问中时刻注意观察、分析犯罪嫌疑人、涉案人员的行为、心理及身体状态,注意异常,以便对产生过激行为和异念的犯罪嫌疑人及时防范,防止自杀、自残事件发生。在讯问结束押解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思想压力、心理波动较大,极易产生自杀、脱逃等念头,因此要求执行法警严控上下车、停车、开车,并做到及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三年来,屯溪区法警大队先后派警1200余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4人,执行传唤34人,执行拘留、逮捕32次,参与搜查24次,执行长途押解任务2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0余起,跨省追逃1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提供警务协助20余次,没有发生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

二是配合办案,跟踪服务。自侦案件移送侦监和公诉部门后,参与办案的司法警察要进行角色转换,从“主角”转变为“配角”,根据案件的需要,凡需使用法警执行任务的部门,首先填写用警申请单,由分管检察长审批后,再到司法警察大队填写《派警证》,由大队长签字后派出2名以上司法警察执行警务,承担提押、看管、送达法律文书等任务,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涵盖从搜集证据到审查认定证据的过程,这也提高了司法警察的业务素质。

3.保障办案,拓宽履职。办案安全事关检察机关的外在形象,也是检察机关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重要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屯溪区院法警大队以保障办案安全和办案检察官安全为着眼点,加强对批捕、起诉、控申等整个办案过程的安全防范,避免犯罪嫌疑人脱逃、自残、自杀和袭警等安全事故。如加强对公诉人出庭安全的保护,针对近年来公诉人出庭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对重大、特大案件开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屯溪区检察院主动研究制定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保护公诉人的出庭安全;做好检察官专项检查行动的保护。主动与侦查监督、监所部门配合,及时安排法警,深入派出所、刑警大队等地,配合案件需要进行调查摸底,既协助检察官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又有效保障了检察官的人身安全,受到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送达法律文书、案卷2400余次,保护公诉人出庭30余次,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100余次。积极参与中心工作。2009年,由黄山市纪委、黄山市检察院、屯溪区纪委、屯溪区检察院联合在屯溪区检察院设立的黄山市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成,法警大队在做好各参观单位人员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另在警务区安排设置了十四块展板,展示了职务犯罪所触犯的56个罪名,让参观人员在听取讲解的同时,将警务区规范化建设直观展现在各位参观者面前,敲响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

三、加强学习,提高业务,全面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综合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司法警察的地位、任务和工作性质,决定了这支队伍的每个成员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屯溪区法警队青年警员占多数,思想活跃,个人的理想、前途和利益是他们常常思考的问题。为保证法警队伍的政治素质过硬,法警队紧密结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干警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使他们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树立正确的理想,明确工作方向。

针对法警“急、难、险、重”的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大队建立了定期分析干警思想状况制度,严把思想脉搏,加强对干警思想动态的监管。为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大队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实际,扎扎实实地搞好廉洁自律教育,经常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自查自纠,有效防范了干警违纪现象的发生。全队干警组织纪律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显著提高,思想稳定,积极向上,无违纪现象。

2.强化素质,打造一支善打硬仗胜仗的法警队伍。为了保证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依法办事,法警队除了组织警员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外,还把在工作中学习和学习中工作及参加省、市院举办的法警培训班作为提高法警素质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法警队因地制宜开展了队列、射击、擒敌术等警务技能培训,使每个警员都掌握了多项技能,成为多面手,增强了自信心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完成好各项任务奠定了基础。通过培训,法警的作风纪律得到了加强,素能得到了全面提升。法警培训结束后,屯溪区检察院及时引导法警搞好培训成果的转化,鼓励全体法警立足本职,开展岗位练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以“回头看”为契机,促进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法警承担的所有职责都与安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确保办案安全是法警的天职。院党组始终把保障办案安全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来抓,坚持“明确责任、落实制度、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办案安全防范置于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经常提醒法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对策准备上细而又细,工作力度强而又强,确保在警务环节不发生任何问题。二是按照省法警总队《关于开展办案工作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对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法警总队提出的57项安全隐患检查内容以及包来友总队长对屯溪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建设所提出的要求,及时对办案工作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对讯问室内墙壁、讯问桌边沿、办案工作区过道(墙角消防箱)、卫生间水龙头处进行了软包,拆除了位于过道尽头的大理石洗漱台。“回头看”活动使屯溪区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办案安全防范系数。

在新的形势和要求下,作为检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司法警察工作,其作用将更加凸显,责任将更加重大,面临的考验也不断增多。屯溪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院《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廉洁公正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执警能力建设,强化执警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规范化水平,促进司法警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潘凌云 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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