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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迎河镇农民吐槽镇政府违约约定的禁烧补贴为啥不给?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5-11-03 09:20 大字

■ 本报记者王明存

寿县迎河镇政府和农户签订秸秆禁烧合同,约定不焚烧秸秆,就兑现奖补资金,可是,至今一年多时间,仅支付了极少一部分资金。村民找镇村干部咨询原因,也不予任何解释。

近日,该镇大台村村民反映,去年午季小麦收割前,村民组长拿了一份《迎河镇关于秸秆禁烧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让农户签字。其中一条内容是:没有焚烧秸秆的每亩奖励20元,违反合同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合同落款处甲方是迎河镇政府,加盖有镇政府公章,乙方是农户签字处。落款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

“当时我们农户都签字了,同意不烧小麦秸秆。 ”村民说,他们签订了合同,也是按合同规定执行的,没有焚烧秸秆,可是,禁烧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并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他们支付奖补资金。

村民表示,不仅去年午季镇政府不按合同约定兑现奖补资金,去年秋季和今年午季禁烧工作之前,镇政府又两次和他们签订了同样内容的合同,可至今镇里还是没有全部支付奖补资金。

村民告诉记者,今年秋季,镇里分管此项工作的周德祥副镇长到村里向他们宣传焚烧秸秆危害性等,他们问其为何至今没有兑现奖补资金。周副镇长并不解释,扭头就走,不跟他们说话。 “我听说,村干部和村民组长都拿到了秸秆禁烧工作奖励资金,我们不烧秸秆,付出了很多,为何奖补资金至今不给我们,这让我们以后怎么能相信政府? ”

大台村刘主任介绍,去年午季,镇里按每亩5元标准发放了现金,现金已通过村民组长分配给了每户。去年秋季,镇里再按每亩10元标准,将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存折了,不过,今年午季的奖补资金没有发放。像他们村一样,镇政府和其他村农户也签订了合同,资金也没有全部支付到位。

镇政府为何违反合同约定呢?对此,记者多次拨打周德祥副镇长电话,均被其挂断,发信息表明身份、说明采访意图,对方也没回复信息。

每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的时候,基层政府干部压力倍增。为了杜绝农民焚烧秸秆,基层政府干部深入农户中宣传,白天巡查,夜间蹲守,非常辛苦。为此,各地也出台了不少独创性的做法。迎河镇政府与农户签订禁烧合同应该是个好办法,但屡屡爽约实在不该,不仅会失去农民对政府的信任,还会给今后的禁烧工作带来困难。

对此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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