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被查后退回赃款六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友安获刑5年
[摘要]六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友安获刑5年
本报讯 得知行贿人被纪委部门调查后,才慌忙将收受的贿赂款退还。 8月24日,记者从六安获悉,六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友安受贿一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一审判决,张友安最终获刑5年。
今年53岁的张友安,原是六安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同时兼任六安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科科长,负责工程量计价、材料询价、招投标、工程后期决算等。 2010年10月,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六安房产大厦工程,并向招标代理单位安徽方正公司交纳中标咨询服务费19.9451万元。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觉得代理费太高、不合理,便找到张友安反映情况。于是,张友安打电话给方正公司经理魏某,魏某表示如超标准收取马上退还给李某。经张友安从中协调,方正公司退还13万元给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为感谢张友安帮忙,李某到张友安的办公室送去了5万元现金。 2011年春节前,李某以拜年为名,送给张友安2万元现金、两瓶五粮液及两条中华烟。 2012年春节,李某又以拜年为名,送给张友安1万元现金、1万元购物卡、两瓶五粮液及两条中华烟。“之所以给张友安送钱送物,除了联络感情外,主要就是防止他在工程的各环节上为难我们,同时也是为了获得张友安在材料价格确定等方面加快流程、给予关照。 ”李某说。
2014年3月22日,得知李某被六安市纪委调查后,张友安到房产大厦工地会议室,退还给李某6万元现金和5000元购物卡,并让李某打了2张收条。 2014年3月26日,张友安又退还给李某2万元现金,并让李某打了一张2万元的收条。今年2月5日,涉嫌受贿罪的张友安被逮捕。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友安有期徒刑5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一审判决后,张友安提出上诉。今年6月5日,六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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