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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户”用电优惠政策未落实寿县民政局作风该改一改了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4-04-01 10:47 大字

[摘要]寿县民政局作风该改一改了

“国家规定五保户、低保户每月可以免费使用10度电,这一惠民政策出台一年多时间了,寿县至今也没按时落实到位,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3月26日,寿县双庙集镇一农民向本报维权周刊编辑部反映。

农民告诉记者,他是本报忠实读者,从本报上得知,自去年7月开始,低保户、五保户每月可以免费使用10度电。记者了解到,2012年10月,省物价局印发《安徽省电力公司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细则》。 《细则》对安徽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基数。操作方式采取“先征后返”方式,由民政部门提供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名册,由民政部门统一将退电费款发放到 “低保户”、“五保户”存折上,但双庙集镇低保、五保户至今也没拿到这笔钱。

寿县供电公司销售部蔡副主任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该公司已按照县民政局提供的低保户、五保户名单,将钱足额按时打到民政局指定的账户上,一般都是在一个季度结束后,下个季度刚开始时打钱,从来没耽搁过,至于民政局为何未将钱打到低保户、五保户账上,他不太清楚。

记者随后联系了寿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负责五保工作的汪主任说,钱没打到民政局指定账户上,负责低保工作的钱主任则说,钱刚打到账户上,但民政局只负责提供名单,不负责发放这笔钱,至于由谁来发放,她不清楚。

随后,记者联系了寿县民政局李明副局长,他说,钱有没有到民政局指定账户他不清楚。之所以没发放到位,是因为政策规定是“先征后返”,民政局搞不清楚哪些低保五保户拖欠电费,因此就不能确定该给哪些户发钱,如果能搞清楚这个,他可以去协调把这个钱发掉。

就李副局长的答复,记者再次联系了蔡副主任,他说李副局长说的情况不存在。供电公司按照民政局提供的名单把钱打过去,民政局只要按照名单把钱发给低保户、五保户就行了,至于低保户、五保户有无拖欠电费,那是供电公司的事情,供电公司自然会通过一定的途径向低保户催收电费的。

记者查阅了相关文件,安徽省“两户”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兑现,即“两户”按照实际用电量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供电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两户”名单,定期将返还电费汇至当地民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一项惠民政策,从出台到现在一年多时间了,可在寿县还没得到执行,导致低保户、五保户至今没拿到本该早已拿到的电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拿出方案,尽快把钱发到低保户五保户手上。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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