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披露问题得到寿县县委书记重视困难户有望领电费补贴
本报讯 寿县 “低保户”、“五保户”有望于近期拿到电费补贴,享受到这一本该早已享受的待遇。
本报4月1日3版刊发稿件《“两户”用电优惠政策未落实 寿县民政局作风该改一改了》,披露了该县相关部门沟通不畅工作不力,致使该县“低保户”、“五保户”迟迟未能享受到早已实行的电费补贴政策。据该县向本报编辑部反馈,县委书记张绪鹏看到此报道后,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解决。张书记立即安排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文见宝负责处理此事,文副县长立即召集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供电公司几部门开会,商讨解决办法,决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补发2012年7月以来的电费补贴,每户每月5.65元,合计493.75万元,其中“五保户”电费补贴177.9万元,“低保户”电费补贴315.85万元。
文副县长要求,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抓紧办理,要求各乡镇按照“惠民直达信息系统”程序编制补贴款打卡名册,于4月8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农村局,及时打卡发放到位。(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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