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国:我不赞成整体否定王安石变法

刘成国 2018-10-15 09:45 大字

2018年8月,第十届邓广铭学术奖励基金公布评审结果,其中《王安石年谱长编》(刘成国撰,中华书局2018年1月)荣获一等奖。近期,我们邀请数位青年学者围绕该书及王安石研究等问题,向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刘成国教授提问。根据议题和回答,整理成本稿。

刘成国

谢琰(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作为一个文学研究者,我首先关注和思考的是您这部大著的“文体”问题。书名曰“年谱长编”,而不曰“新编”、“会笺”、“平质”、“纪年录”,既不同于以往各种荆公年谱,也不同于今人所编各类宋人年谱及诗文系年。记得前两年学界还有过讨论,认为“年谱长编”之名不伦不类。在我看来,大著所取得的很多突破性成就以及将来会产生的广泛学术影响,与“长编”文体有密切关系。比如您对思想性文本、文学性文本予以大段征引和较多考论,甚至引用一些学界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提示、补充、生发,使年谱的很多条目变得丰满且富有启迪。您之前的大作《荆公新学研究》对王安石的“道德性命之学”评价很高,故在年谱中亦对《性论》、《性情》、《原性》、《淮南杂说》等论著的作年、要旨、思想价值颇为重视。我想知道,您自己怎么看待这本年谱的“文体”问题?所谓“长编”,“长”在何处?“编”有何法?

刘成国:我的理解是年谱长编较之年谱,更为详尽;对于某一事件的记载,年谱长编要求尽可能把相关文献资料搜罗完备,包括正反两面的,并且对它们进行史源辨别,考订真伪。年谱呈现的是结论,而年谱长编则可以更详尽地展示考证的过程,并在某种程度上予以发挥阐释。两者都以编年为基础来进行,详略则大有不同。

张亦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传统年谱体例,以个人活动为中心,特别强调谱主家世、仕宦履历及交游等的凿实(这也是本年谱用力所在,如第一册对王安石家族成员的考订),一般较少涉及典章制度的考订与史事议题讨论。但王安石各项新法研究甚多,即使编订年谱,也很难完全绕开。作者在按语、注释中,也对既有研究成果有所引述。请问在编修年谱过程中,您除了考订史事本身,是否有意同既有研究展开对话?这种讨论的边界与分寸,在“年谱”体例限制下,如何把握?

刘成国:《年谱长编》正文加注,主要是出于学术规范的考虑。关于王安石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我在叙述、考证时,有时涉及、引用到这些成果,就加注,以示不敢掠美,特别是关于各项新法的实施,宋史界有很深入的研究。还有一些研究成果,我认为考证不确,或不同意其观点,就会在正文中予以补充、纠正,同时加注标明出处。这和年谱的通常作法有些不同。初稿草就时,有朋友提出这似乎与年谱体例有碍,显得冗赘。不过,这些年,年谱正文出注的方式,其实已经渐渐流行了。

楼培(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王安石是宋代历史上的大人物,但去世后竟无人为作墓志铭、行状。《神宗实录·王安石传》、《东都事略·王安石传》及元修《宋史·王安石传》都将王安石塑造成国之大奸,并将北宋覆亡之过也加诸其头上。宋詹大和撰《王荆文公年谱》,内容殊为简略。清顾栋高作《王荆国文公年谱》旨在证司马光之是而明王安石之非。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则致力于为乡贤王安石洗冤辩诬。梁启超写《王安石传》,也有他本身参与戊戌变法的投射。每个时代都需要重写历史,您的这部《王安石年谱长编》,规模宏大,考证精密,在前人基础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请问您写完此书后怎样评价王安石及其变法活动?

刘成国:对于王安石,我很认同清代陆心源的评价:“三代以下,有经济之学,有经术之学,有文章之学,得其一皆可以为儒……自汉至宋,千有余年,以合经济、经术、文章而一之者,代不数人,荆国王文公一焉。”至于对王安石变法,从读硕士时开始研读王安石一直到现在,我的认识有很大变化。硕博连读时,喜欢、推崇;参加工作以后,随着对变法弊端的了解越来越多,对变法的评价转为怀疑和否定、批判。直到最近完成年谱的撰写以后,阅读和思考的范围都有所拓展,我最终还是倾向于肯定熙宁时期所实施的大部分新法。我不赞成对王安石变法作整体上的否定,更不同意王安石变法导致北宋灭亡的观点。

张亦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受史料局限,此前学界关于熙宁时期史事的叙述,主要建立在《长编》系统史料(包括《长编纪事本末》、《太平治迹统类》之类)以及司马光、苏辙等“旧党”书写文献基础上。而年谱的编撰,使得我们有机会通过王安石视角审视这些“旧材料”。相比研读《长编》,当您以王安石为中心,重新搜罗、编排史料,对于当时政局的理解有无差异?通过编修《年谱》,您觉得对王安石变法的哪些成说,可以加以修正?能否举例说明?

刘成国:李焘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相对趋于负面。《长编》在叙述王安石变法时,有些新法的成就被淡化了。《年谱长编〉以王安石为中心展开,对于变法成就的呈现更为集中,比如王安石削减宗室特权、裁减冗军冗费、吏士合一政策等,也考辨、澄清了若干对王安石的污蔑和不确批评。

对于熙宁变法实施前后的形势,变法初期士大夫阶层的分裂,还有变法中的一些关键时刻,《年谱长编》有所拓展。比如阿云之狱、濮议余波对于理解熙宁二年台谏系统对王安石的集体攻击;韩琦上书反对青苗法后,王安石称病家居,神宗一度非常犹豫想终止新法,为何突然态度转变,坚定不移地支持王安石;王安石复相与新党的分裂等。另外,对于新法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比如免役法等,也根据新的材料进行了补充。

闫建飞(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王安石是北宋中后期政治和思想学术上的轴心人物,对北宋晚期政治影响很大。这种影响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理解?另外,很早就有人将王安石变法视为北宋灭亡的重要原因,类似看法的背后反映了人们对王安石新法怎样的认识?

刘成国:我不是宋史专业出身,《年谱长编》也只是文献考证之作。政治影响方面,只能谈一点感觉:北宋后期,变法,反变法,新法的继承和变异,成为政治主轴之一。

至于将王安石变法视为北宋灭亡的重要原因,这反映了南宋以后对王安石新法的否定,逐渐成为寻找替罪羊的“政治正确”,尽管变法中的很多内容都延续下来了。也反映了一种将王安石与蔡京、神宗与徽宗混为一谈的倾向。但其实对王安石变法整体上或部分肯定的声音,也一直存在。直至20世纪以来,肯定王安石变法(不包括蔡京、徽宗朝)成为主流。

朱义群(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王安石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确实像一个谜似的,900多年来人们对他的评议,真可谓跌宕起伏、毁誉不一。李华瑞先生的研究显示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纷纭评议,既牵涉评议者个人的政治主张或思想理路,又与他们所处时代的“社会气候”有莫大关联。《王安石年谱长编》虽为文献考证之作,但字里行间不时流露作者的主观意识和情感倾向。请问您怎么评价王安石及其变法?您所秉持的这种思想和观点,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有何联系?

刘成国:对于王安石个人和王安石变法(熙宁时期)的认识、评价,前面已经做了回答。至于和时代的联系,想想我们今天的改革,每前进一步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代价,就会对王安石产生更多的理解吧,对各项变法的得失,也会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闫建飞(湖南大学岳麓书院):王安石的人际关系网络在熙宁新法前后发生了很大变化,此前他的诸多至交好友如司马光、韩维等在新法实施后,纷纷与其决裂。这一现象,大家一般是从政见分歧的角度去解释的,除此之外,您觉得还有哪些因素值得我们注意?另外,现在不少研究指出,北宋后期“新党”、“旧党”虽然政治上水火不容,却经常共享同一个人际关系网络,亦有不少联姻者。那么,王安石与其政敌决裂后,与他们的交游活或联姻是否存在?如果存在,交游的频次和方式如何?王安石人际关系网络的变化对新法的实施有何影响?

刘成国:熙宁初,王安石和司马光等好友的决裂,我认为主要是由于政见不同,即王安石回复司马光书信所谓“所操之术多异故也”。其他的地域等因素应当也有,但属于次要的。这种不同,除了具体政事外,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仁宗朝以来儒学各家在经世层面的深层理念、思想分歧,以及对“祖宗之法”的不同认识。他们的交游网络仍然保留了很多;或者先是分裂,后来逐渐恢复,特别是在王安石罢相退居金陵的十年内。比如孙觉、李常,甚至吕公著、钱顗、程颢等。交游的方式,既有书信往来,诗歌唱酬,也有登门造访等,如孙觉、苏轼。

王安石人际网络的变化,对新法的实施产生了影响。熙宁初,我感觉在争取士大夫阶层达成共识以推行新法方面,他做的可能不够。他重用的有些资序浅的新人,对新法怀有投机心理,导致新法在实际执行中出现很多弊端。但责任也不全在他。程颢的反省很对,双方彼此都有问题,都有责任。元丰时期,王安石某种程度上恢复了和某些旧友的关系,这或许与与当时神宗参用新、旧人士的趋向,也有某种关联吧。最重要的是,王安石在处置异议者时,并没有越过仁宗朝以来一种相对包容的政治底线,没有对异议者横加迫害。这只要考察一下熙宁初期那些反对新法的官员在熙宁期间的履历,就很明显。苏轼在诗歌中骂王安石是王莽、曹操,激烈反对新法,也不过是出倅杭州而已,然后按正常资序迁升。(这当然也和神宗的态度有关)这种政治底线的彻底破坏,是元祐更化时期,特别是车盖亭诗案。士大夫间正常的政见之争,从此沦为党派倾轧。

张亦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用人与行法的关系,以及如何用人,一直是神宗与王安石颇为关注的议题。由于记载熙宁二、三年间史事的《长编》已佚,对于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到各项新法推行初期,神宗君臣的用人思路、人事安排有无变化,其如何挑选、历练新法编订、推行人员,学界较难获得整体性认识。《年谱》除了研究王安石行实,兼而考订新法相关人员出处(如陈知俭拒绝条例司任命事)。请问对于新法初行时的人事问题,刘老师如何理解?

刘成国:绍圣年间,曾布在哲宗前评论王安石的用人:“其孳孳于国事,寝食不忘。士人有一善可称,不问疏远,识与不识,即日召用。诚近世所无也。”曾布因市易法被王安石疏远屏弃,他的这个评论,不是溢美,在《年谱长编》有多处例证。熙宁初,王安石应该是不拘一格用人才,贤能兼取。制置三司条例司里,既有吕惠卿、李常等旧友,也有苏辙等素有嫌隙者。但由于政见不同等种种原因,很多品行兼备且行政能力很强的士大夫不愿合作,如刘恕、陈知俭等。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的用人不得不首先看重对新法的态度,在此前提下提拔重用一些资序相对较浅的后进,严格奖惩,以推动各项新法。

谢琰(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笔记和方志,向来是文史考证的资粮,同时也往往成为谬乱的源头。在宋人中,王安石是一个极为特殊的箭垛式人物,有关他的笔记和方志,汇集了各种谬乱的可能性。陈垣先生曾从《元典章》中总结出“校勘四法”,因为它“错”得最丰富、最离谱,能提供的例子最多。我想请教刘老师,您对王安石生平作了如此大规模的考证,其中对笔记和方志材料的处理,有何经验和教训?

刘成国:笔记和方志中的史料,是我撰写中常用的,它们能提供很多正史中没有的谱主逸闻趣事、历史细节或行实线索等,特别是在神宗熙宁之前和之后的时间段里。但这两种文献都往往真伪参半,不可尽信,特别是笔记。我一般都辅以必要的考辨,来判断其记载的真实程度,比如和谱主的诗文互参等。实在确定不了,就姑且存疑,罗列出来。很多笔记记载明显是不经之谈,比如王雱地狱受苦等记载,纯属捕风捉影,以讹传讹,但这也反映了某种真实的社会心理,所以我也附在某些相关条目下面了。

楼培(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大数据、E考据时代的到来,为中国古代文史研究中的考证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快捷,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往时焚膏继晷、上下求索的翻检结果,现在数据库中立等可取、一索即得。传统范式下的考据学内容如作家生平行实、戚属交游考证,作品典故本事、所涉人地考证以及辨伪、辑佚、编年等,在新技术面前也加速了“披沙拣金”的进程。您在《王安石年谱长编》撰写中也运用了数据库搜索爬梳,并对文献史料作了精细的解读,有不少新的发现和发明,如考定王安石生日、厘清王旁嫁妇事件等。请问您觉得应该如何因应数据库时代的古代文史研究?

刘成国:这个问题,我有一篇论文《机遇、挑战与响应?——数据库时代的考证》有详细的解说,是我对过去这些文献考证工作的一个总结、反省,发表在《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这里就不赘述了。

朱义群(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是研究北宋史最重要的史书,但现存此书并非完帙,佚失神宗初年、哲宗亲政时期及徽钦两朝记事,导致历史线索出现断裂。您的这部著作全面稽考王安石的生平行实,特别对王安石当国的神宗熙宁时期用力颇深。其中王安石熙宁四年至九年的行实主要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其所缺之熙宁初期材料,则有赖于广泛搜寻、细致爬梳。显然,您对熙宁初期史料、史事的订正和扩充都超越了前人,同时也弥补了熙宁时代的大量历史缺环。对此您怎么看?

刘成国:熙宁元年、二年的史事,李焘《长编》佚失,《年谱长编》在这方面进行了辑佚、梳理、考辨。这对于更加深刻全面地理解变法的开始以及士大夫阶层的分裂,应该有所裨益。熙宁四年至九年这一段,《长编》的记载非常详细,宋史学界的研究也非常深入,我虽然投入的时间很多,但时时有力不从心之感。

楼培(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您在王安石与宋代文史研究中已经出版了《荆公新学研究》、《变革中的文人与文学——王安石的生平与创作考论》、《王安石年谱长编》三本论著。在王安石研究上,您觉得有哪些新的学术增长点,值得进一步开拓与深挖?除了王安石研究,您在宋代文体学与文章学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绩,接下去您的学术工作重心安排是怎么样的,能否与我们分享一下?

刘成国:王安石研究新的增长点,我感觉似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王安石的学术思想方面,他的一些学术著作陆续辑佚出版,应该予以全面深入的研究,而不应仅仅依赖他的文集。变法方面,新的文献史料,比如新党群体的一些著作这些年也陆续发现;还有若干新发现的新党中层官员的墓志,提供了很多新法在地方执行的具体情况、场景。新党群体的研究,以及新法在各地的实际执行情况,还有较大的研究空间。新法要依靠人来推行,不存在脱离实践主体的“新法”。另外,跨学科的视角、知识储备,是进一步拓展王安石研究的重要前提。接下来,我会尽快把《年谱长编》出版后师友们的一些批评意见吸纳,予以修订再版。至于下一步的学术研究,我不会再去专门做文献考证工作了。考证容易上瘾,我希望能尽快走出。具体的研究,主要还是集中在我一直从事的两个领域:一是宋代学术思想史;二是唐宋文体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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